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4件

记者昨日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组了解到,根据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议案截止时间,到4月15日10时,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4件。

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提出议案。

在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24件议案中,政治法律类2件,工业交通类10件,商业流通类1件,城建环保类4件,农林水利类6件,财政经济类1件。这些议案,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省委“两创”总战略,落实市委提出的“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丽水新跨越”的目标,完成2008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经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后,这24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此外,到4月15日10时,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108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将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记者 郑亚伟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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