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负责人就环境和资源、节能与减排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上午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就环境和资源、节能与减排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多项举措推动节能减排
在回答关于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和未来举措的问题时,解振华说,去年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是经济增长速度依然偏快,产业结构重型化格局没有改变,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放慢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生产的动力不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依然滞后。
解振华说,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国家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计划关停小火电1300万千瓦,淘汰水泥、钢、铁等落后生产能力分别达5000万吨、600万吨、1400万吨;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推进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各项经济政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动员全民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在回答关于节能减排问责制问题时,解振华说,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今年是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第一年。
他说,有关部门已开始着手组建考核小组,统计部门正抓紧核实2007年各地区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各地区千家企业的考核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对2007年节能工作的评价考核,3月底前完成对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考核,5月底前完成对各省级人民政府的考核。
解振华说,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交干部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要做出说明,限期整改;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暂停核准和审批该地区和企业新建高耗能项目。对完成节能目标的政府和企业要给予表彰奖励。
应对气候变化:让温室气体排放增速得到控制
在回答记者关于中国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的提问时,解振华说,多年来,中国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比如,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核能、水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等。
解振华说,中国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在今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要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争取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使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得到控制。
解振华说,中国愿意和所有国家在气候变化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巴厘路线图”的实施。在这一方面,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坚持公约和议定书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框架和主渠道;坚持发挥技术开发和转让的关键性作用,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奥运空气质量承诺“庄严”“有保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和山西到6月底前会全部完成奥运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包括对燃煤污染治理、火电厂脱硫和部分脱硝、以及对建材、水泥、化工、钢铁等企业的治理。奥运会期间,北京、天津和河北部分地区还要对一些企业实行停、限措施。山西、内蒙古和山东也要根据北京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对燃煤污染进行适当限制。
他表示,上述举措主要是为确保兑现中国政府在北京申办奥运会时做出的“庄严承诺”,使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指标要达到国家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值,保障北京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优良。
张力军说,要保证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除了北京自身因素之外,北京周边省市的污染物也会对北京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联动保障措施全部到位后,北京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是有保障的。
“电子眼”上岗治污工程重实效
张力军说,到今年年底,全国所有的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治污设施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即用“电子眼”来监测治污设备运行,使企业治污设施同当地环保部门联网,使治污信息直接送达国家环保总局。
他说,国家环保总局今年要加大地方执法力度,保持一种“高压态势”,每月都要对重点治污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同时,国家环保总局的六个督查中心将重点检查这些企业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
张力军说,要确保治污设施的减排功效就必须通过经济政策建立一种长效的机制。比如凡是上了脱硫设施稳定运行的,上网电价会增加一分五厘钱,不稳定运行的或者不运行的,不仅这一分五厘钱得不到,而且还要加倍甚至五倍予以罚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将逐步推进市场化的运营,按照处理达标的水量来付费。不达标不付费,还要征收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