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丽水市两会特别报道 
保护古村落当代人责无旁贷

——访市政协委员梅松华

“古村落文化是乡村历史遗存的精神资源和不息血脉的文化记忆……保护好这笔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是当代人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市政协委员梅松华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加强对古村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9个县(市、区)有古街区、古建筑、古村落多达1900余处,其中保存相对完整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古村落有30余处。自2000年以来,缙云河阳村等9个村先后被认定为省级历史文化村镇,这些古村落都具有鲜明的历史特征与深邃的文化内涵。

“尽管近年来我市在古村落保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古村落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梅松华委员告诉记者,由于抢救资金严重匮乏,古村落损毁正日益加剧,古民居的许多珍贵木雕被盗、被卖和在自然腐蚀中大量流失和毁逝,许多古村落走向破败、腐烂,乃至倒塌,“在省级保护的9个古村落当中,破败倒塌的情况也普遍存在。”梅松华委员认为,在建设与保护的博弈中,建设性破坏现象日益严重,出现“遇村拆建、逢庄粉墙、凡路水泥化”的现象,古村落陷入了“有文脉没文化”的尴尬。

“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拆旧建新,既要建设现代文明的新农村,又要传承历史文脉,让新农村与古文化相得益彰。”梅松华委员为保护古村落开出了“处方”:一定要加强对古村落保护工作的领导,尽快建立古村落保护经费筹措机制,积极争取保护经费。

“保护古村落并非完全保持遗存的‘原生态’,在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开发中,古村落完全可以通过适度开发合理利用来促进保护。”梅松华委员呼吁9个省级历史文化村镇,尽早编定保护规划,衔接好古村落保护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不要让两个规划成为互不相干的两张纸。

(记者 叶小平 来源《处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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