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解读《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317件,办结19133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8.22亿元。一年来,我市各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丽水’、‘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昨日,在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向与会代表作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593名罪犯被判处
一年来,全市法院切实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78件,判处罪犯2593人,其中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97人。
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了叶拥军为首的25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犯罪团伙,主犯叶拥军被依法判处死刑。
揪出85名贪污受贿分子
全市法院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去年共审结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63件,85名罪犯被判处。
民商事案件五成调解撤诉
全市法院积极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443件,审结11434件,依法调处社会各个层面和经济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民商事审判立足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诉讼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49.6%。莲都区大港头镇云雾坑自然村与玉溪自然村土地补偿纠纷案,涉案村民达700余人,且双方情绪激烈,极易引发两村村民对抗,影响社会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深入基层,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历经数月十余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化解。
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1件
全市法院一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1件,办理国家赔偿案2件。其中,撤销和变更行政决定、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结案的18件,占16.2%;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34件,占30.6%;维持行政行为、驳回诉讼请求的46件,占41.4%;以移送等其他方式结案的13件。
执结标的金额4.76亿元
全市法院强化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6672件,有效执行4235件,执结标的金额4.76亿元,其中,恢复执结历年积案1594件,执结标的金额1.7亿元,有效执结率为63.5%,达到省平安考核指标要求。
(记者 吴祥柱 来源《处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