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丽水市两会特别报道 
在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图)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施基城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丽水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与会全体委员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胜利闭幕了。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人民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中共丽水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楼阳生同志在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市政协过去一年的工作,明确提出了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会议期间,委员们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增补了市政协部分常委;列席了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大家以满腔的热忱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做好新一年的政协工作发表了很好的见解。这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鼓劲、和谐的大会,将对进一步开创我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打基础之年。市委、市政府对今年的全局工作已经作出了统一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目标已经明确,前景催人奋进。我们要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的作用,紧密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同全市人民一道,为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关于今年的政协工作,这次全会已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会后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在和谐丽水建设的进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协的作用谈几点意见。

一、明确责任,关注和谐丽水建设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并把“和谐”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目标之一。市委二届五次全会作出了《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描绘了构建和谐丽水的美好蓝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因此,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必须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服务和谐丽水建设放在政协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实践,作为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作为政协新的时代使命,贯穿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加强研究、把握规律,发挥优势、体现特色,拓展领域、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健全机制,找准政协服务和谐丽水建设的结合点、共振点和切入点,密切关注事关和谐丽水建设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丽水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参与到和谐丽水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去,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

政协要在构建和谐丽水的进程中有所作为,离不开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需要坚持和衷共济的工作方向,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政协要在构建和谐丽水的进程中有所作为,又取决于不断提高政协自身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弘扬政协“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树立和谐的工作理念,建设和谐文化,营造和谐氛围,努力构建团结和谐、充满活力、富有进取精神的“和谐政协”。要坚持发扬善于学习、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大胆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发展民主政治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协调平衡各种关系的能力,使市政协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和谐丽水的伟大实践,不断创造新业绩。

二、发挥优势,服务和谐丽水建设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构建和谐丽水中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要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夯实和谐丽水建设的物质基础建言献策。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丽水“十一五”的新跨越和建设和谐丽水的总目标,把履行职能的着力点放在实现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绿色家园和全省生态屏障“两大战略任务”上,放在以“跨越发展、和谐融入”理念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上,放在推进“两个千亿”这个关键和“两化一新”这个重点上,积极为我市的创新创业活动鼓与呼,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诤言。

要充分发挥团结民主、和衷共济的优势,为巩固和谐丽水建设的政治基础贡献力量。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交流与沟通,保持密切联系,增进团结合作,营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宽松政治环境,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议政建言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建立完善协商整合机制、监督促进机制和议政建言机制,保障民主政治权利,营造民主和谐气氛,拓宽协商议政平台,切实发挥人民政协党派民主、界别民主和协商民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新的社会阶层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的联络联谊工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致力于和谐丽水建设。

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为扩大和谐丽水建设的群众基础尽责尽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独特作用,围绕群众思想认识上的“困惑点”、矛盾“易发点”,主动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多做说服教育、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化解矛盾、活血化淤的工作,多做鼓舞士气、团结鼓劲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觉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要积极参与和谐文化的建设,继续发扬互帮互助、扶危济困的光荣传统,动员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干实事、解难事、做善事、办好事,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三、身体力行,参与和谐丽水建设

和谐社会人人共享,促进和谐人人有责。构建和谐丽水是一项广泛而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聚万众之心,举全市之力,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政协服务和谐丽水建设的主体。广大政协委员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荣誉与责任的关系,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和谐丽水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用自己的模范作用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在全市形成共建、共享和谐丽水的生动局面。广大政协委员要把发挥委员作用与本职岗位奉献统一起来,既要在政协组织中为和谐丽水建设积极履行职责,也要立足本职为和谐丽水建设作贡献。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与时俱进的思想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动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宣传鼓动、解惑释疑工作,担负起宣传、说服、引导、教育本界别群众参与和谐丽水建设实践的义务,当好和谐丽水建设的“宣传员”;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重视反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重视反映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反映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及时反映信息,当好和谐丽水建设的“信息员”;做好理顺情绪、稳定人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提高自己认识和处理矛盾的能力,努力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力量,当好和谐丽水建设的“调解员”;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围绕和谐丽水建设有关问题,多建有用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当好和谐丽水建设的“调研员”,为促进和谐丽水建设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各位委员、同志们,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在构建和谐丽水的历史进程中,政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丽水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构建和谐丽水的生动实践中谱写政协工作的新篇章,为丽水更加灿烂辉煌的美好前景而团结奋斗!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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