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丽水市两会特别报道 
市人大代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昨日,出席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们,分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并就继续加强监督工作,全面履行审判、检察职能等献计献策。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一致认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了大量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所作出的三个决议,紧紧围绕丽水发展大局,很有针对性,体现了丽水人民的共同意愿。整个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内容翔实,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当,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代表们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的实际体会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希望,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与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重视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精心指导;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组织相互交流,以便代表们更好地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对议案、建议的督办,创新方式方法,切实让这些议案、建议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措施得到落实。

在审议“两院”报告时,代表们认为,一年来“两院”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充分履行审判、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法治丽水”、“平安丽水”、“和谐丽水”发挥了积极作用。代表们建议,法院、检察院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市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针对具有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能力。要立足于教育和保护,进一步加强预防犯罪工作,尤其是在遏制贪污腐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记者 张涛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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