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宗:土政策对抗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该市的做法明显违背了中国国家宪法。起点公平,是一切公平的基础。教育是一切民众通过自身努力向上流动的主要途径,现在政府偏向富人子女,直接导致了穷人孩子改变命运的途径逼仄和预期变淡,将给社会的发展大打折扣。
第二宗:陷民营企业家,或者说富人于不义,激起民众对富人更大的愤慨。现在,部分富人通过不法手段聚敛大笔财富,大肆挥霍财富,大搞钱权交易,已经在民众心里留下了为富不仁的印象。这是社会不和谐的隐患。政府部门本应通过税收等政策调节贫富差距,消弭民众的对抗情绪,可现在政府公然主动讨好富人,按照家长的社会经济地位影响到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必将恶化富人和穷人的关系。
第三宗:纳税是一切公民的义务,纳税额度大小不能成为奖励条件。事实上,资本家赚的钱,已经成为其投资的回报,而且是其继续经营企业的动力,政府再给予多余的奖励纯粹是画蛇添足。
第四宗:损害政府形象,导致竞争环境恶化。政府是保证社会公平的国家机器,它的形象和威信来自对纳税人的一视同仁。任何偏向部分群体的政策和做法,都将极大地损害自身的形象和威信,也必伤害另一群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