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日报》2006年06月06日报道 (记者 张涛 董永悦)建设新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眼下,许多乡镇都采取“有偿回收”的做法,即通过给予村民适当补助,从而收回其土地加以重新规划。然而,莲都区碧湖镇新亭村却创造性地提出了“无偿回收”的方案。前不久,这一方案已经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即将实施。
根据方案规定,新亭村将对规划新区内的土地进行摸底、丈量、造册,并通过户抽、队调、村收,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村集体土地无偿收回机制,集中统一调配,用于村民建房,统一按规划安排实施。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新亭村“无偿回收”方案的出台还是经历了“一波三折”。
新亭村有住户160户,人口480人,是莲都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经过统计,村内约有8405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年久失修,坐落散乱无序,既影响村容村貌,又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制约了新亭村的发展。
去年4月,莲都区和碧湖镇派出工作组入驻新亭村,着手旧村改造工作。工作组提出了“有偿回收”的方案,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包括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等,均由村集体实施统一回收调配,每平方米补助30元给村民。然而,这一方案却没有得到村民代表大会的通过。
对此,村民孙明南的话具有一定代表性:“虽然拆房时给了补偿,但建房时村里还要收取每间6000元的配套费。到头来,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吗?”孙明南一家四口人,至今仍住着上世纪六十年代修建的房子。尽管盼着早建新房,孙明南还是和其他村民一样,对“有偿回收”方案说“不”。今年3月,莲都区农村新社区试点工作组来到新亭村。经过实地查看,走访村民,工作组人员很快发现,除了前次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村民误解外,新亭村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较大的实际情况,也不利于“有偿回收”方案的实施。于是,新亭村决定加大村集体投入,在取消土地回收补助的基础上,将建房配套费用降至2000元,让村民得到更大实惠。
从“有偿回收”到“无偿回收”,新亭村委主任孙良伟认为,做好旧村改造的关键,就是从村子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村民的意愿。“只有切切实实为村民利益着想,工作才能赢得民心,获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