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超市大王”陈金根创建农业示范基地纪事
《丽水日报》2006年05月14日报道 (记者 阮春生 卢庆红 项文渊) 初夏之际,位于缙云县城北乡的缙云浙大科技农业示范基地,已是一片生机盎然,500亩基地到处郁郁葱葱,鸟语花香。
基地的主人是一位普通的缙云汉子,名叫陈金根。43岁的陈金根说,春季的基地是充满希望的田野,你仿佛可以看到满园成熟果实,憧憬丰收的秋季。
“超市大王”爱“种田”
陈金根是缙云出了名的“超市大王”。至今,他在缙云县城已开有5家超市、1家货物配送中心,仅员工就有210人。
27岁那年,陈金根怀揣6万多元钱,和妻子到缙云县城开了一家“夫妻店”。夫妻俩起早贪黑,生意也逐渐由小到大。
生意兴隆,却去投资农业。很多人对陈金根的做法不理解:“你是做生意的,不会种田,要亏本的。”陈金根不信这些话:“我不仅要种田,还要把田种好!”
陈金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农村出生,在农村长大。最近几年虽然做生意赚了钱,但他并没有忘了关注农村。每年回到农村老家,看到村里许多人的生活条件仍没怎么变样,陈金根心里就想,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呢?
“农民要致富,关键还是改变观念。农村致富,科技带路。就搞个农业开发基地,给农民作‘示范’吧!”如此简单而又富有理想色彩的想法,让陈金根毅然决定投资开发科技农业示范基地。
2004年,陈金根注册成立了缙云浙大科技农业示范基地有限公司。占地500多亩,首期投资1000多万元的农业开发基地,很快初具雏形。
去年秋,基地的试种水果成熟了。附近十里八乡的农民赶来,他们既来看“稀奇”,也有了种“新鲜玩意儿”的想法。今年,基地附近的车路、今古塘、雅施等村的农民已学着种植了300多亩美国提子。
科技种田,种“科技田”
会做生意不会种田的陈金根,要在田野里开创大事业。
自己不懂科技,就要找个坚强的科技后盾。2004年,在确定上马农业开发基地之初,陈金根经过市科技局牵线,找到浙江大学。经过数次衔接,他与浙大农学院达成共建基地的合作协议。
基地建设完全按照浙大教授提出的方案进行:高标准平整土地,修标准水渠,搭标准大棚。150亩美国提子、120亩南方早熟梨、100亩南方油桃、50亩大粒樱桃,全部是刚“走出”浙大研究室的优良水果品种。
走在基地的机耕路上,陈金根颇为自豪地说,这里已成为浙大最新农业科研成果的应用基地。他举了两个例子:基地150亩的葡萄大棚,棚架的规格和形状为浙大独有,拥有发明专利;基地里种的南方早熟梨目前是浙江最好的品种,比当前最畅销的“翠冠梨”还提早半个月上市。除此之外,浙大农业教授、专家“召之即来”,研究生定期前来实习,基地常年享受“高级别”的科技服务。
陈金根说,接下去基地还将运用更多的科学技术和理念,比如上马滴灌节水系统和喷灌技术;采用生态种植养殖模式,田间喂养鸡、鹅等;发展“农家乐”和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等。
农民:收田租,赚工钱
施善其是缙云县城北乡雅施村的村民,自缙云浙大基地建立之初,他就在基地里干活,现在也算是基地里的“业务骨干”。
在基地里干一天有25元的工钱,每个月都有20多天在基地里干活,施善其一个月就可收入五六百元。由于离家里近,他还可以照顾到家里。“比出去打工强多了”,他非常乐意在基地干活。
基地常年需要用工30多名,高峰期需用工六七十人。车路村支部书记施耀龙说,过去村里闲劳动力很多,自从基地建成后,村里劳动力都很紧张了。据统计,去年基地共付给附近村民劳务工资70多万元。
由于土地被基地租用,附近村民除了能在基地里干活赚钱外,每年还可以收入一笔租金。租用一亩地,基地每年付给村民相当于250公斤稻谷的租金。雅施村村民陈增寿给记者算了笔账:如果年景好,一亩地一年最多产500公斤稻谷,但要投入种子、肥料以及人工等。将田租给基地,什么也不管,旱涝保收,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