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2日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斯金锦所作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实履行审判职能,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公正司法,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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