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2日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长华所作的《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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