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在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会上庄严投票
焦光华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希平当选市长
斯金锦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长华当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丽水日报》2006年01月13日报道 (记者 叶慧 见习记者 李建波)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昨天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焦光华为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刘希平为丽水市市长,选举斯金锦为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陈长华为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昨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是张成祖、陈钟、陈瑞商、厉永敏、斯金锦、陈长华、徐松林、吴品禾、沈根花、张亮明、张盛忠、陈建波、陈耀东、武昌、涂晓明、蔡小华、潘统文。
昨天上午8时30分,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常务主席张成祖宣布第三次全体会议开始。大会应到代表331人,实到328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首先举手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接着,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举开始前,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检查了设在会场内的四个投票箱。接着,工作人员向每位代表分发了四张选票,其中深红色的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选票,浅红色的是市长选票,橙色的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票,黄色的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选票上都盖有市人大常委会的印章。
代表们肩负全市人民的重托,认真填写选票,随后在欢快的乐曲声中依次来到投票箱前,庄严地投下了神圣的选票。投票结束后,大会工作人员当众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张数。
张成祖宣布,根据总监票人报告,四种选票各发328张,收回的选票张数符合法律规定,本次选举有效。此后,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携带选票到计票室统计选票,大会休会。
9时58分,大会继续举行。根据计票结果,张成祖宣布:焦光华当选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希平当选为市长,斯金锦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长华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此时,全体代表长时间热烈鼓掌。
随后,大会选举丽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丽水市副市长、丽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经代表们无记名投票,叶志深、刘国安、吕文明、宋永平、张春法、占志妙当选丽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仁康、庄志清、刘秀兰、肖建中、叶朝丐、金建新当选丽水市副市长,叶丽萍当选为丽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大会选举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