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州晚报》2006年01月12日报道 在“十一五”这个新的五年发展规划中,加快经济发展,打造和谐社会是一个核心主题。为了把丽水打造成一个快快乐乐工作、安安心心生活的和谐城市,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在本次会议期间紧密关注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方面面。这个热点话题因为关乎所有丽水人和在丽水工作的人的“幸福指数”成为全社会的热点。
填补民工保障体系盲点
(记者 王巷扉 张俏 郭真)“十五”期间,有十余万的民工进入我市。在这些民工当中,有的仍在为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困惑,有的正面临着维权、居住、就医、子女入托、入学、享受低保待遇等一系列烦恼。如何保障外来民工的权益,给他们一个理想的发展环境,提高我市对外来民工的吸引力?
“保障体系之外”之痛
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外来民工这一不稳定因素和现存问题,容易引发政府、企业、社会与民工,民工与民工,当地居民与外来民工之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突出表现在:其一,企业等用人单位与民工求职信息不对称;其二,民工劳动待遇低以及权益的维护与保障难;其三,民工患病就医难,子女入托难、就学难,享受低保难……
对这种现象,柳世平等代表认为:从目前来看,政府十分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但由于机构、人力、财力的制约,一时很难找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云和县为例,全县现有社会保障机构4个,即:归口县人事劳动局的就业管理处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归口县民政局的低保部门,归口县卫生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从这些机构所开办的险种及其服务情况看,暂时还没能顾及外地涌入我市的民工问题。
胡美芳委员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保障;民工自身参保意识淡薄;企业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对违法者缺乏应有的约束机制等方面。
解决之路
柳世平代表建议“设立民工专职管理机构,把民工管理列入政府职能”。设立民工专职管理机构之后,凡是涉及到民工问题均归属民工专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这个机构的职责将很明确:一是建立民工登记网络并实行全国联网,使用人企业与求职民工之间的信息对接;二是跟踪管理,保障民工就业后的一系列问题能与本土民工平等,不受歧视;三是提供服务,比如设立民工服务“窗口”、发布区域用人信息、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维权法律法规咨询、开展纠纷调处、组织社会救助等。
胡美芳委员建议“加强劳动执法,重视民工社会保障”。在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下,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劳动法》,制定相关政策,支持企业为民工参保。同时,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农业保险、生育保险引人关注
(记者 王巷扉 张俏 郭真)在现行的保障体制中,各种险种为大多数丽水人民解决了后顾之忧。但是,代表和委员们发现,在日益完善的保障体制之外,还有一些事情被忽略。为了完善社会保障,他们提出了新的险种设置和新的实施办法。
制定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本市自1995年实施国家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至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有了一定基础。
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同样突出:一是生育保险参保率低。据了解,有关职能部门参照2004年统计年鉴分析,2003年末本市预测应参与生育保险人数约为17.25万人,而目前参保人数只有4.71万人。二是目前职能部门的劳动监察对企业不参保行为几乎没有执法力度。三是本市生育保险基金给付额度偏小,参与生育保险的职工受益少,影响参保积极性。四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没有地方政府的法规保护。
因此,王美星、洪志和等委员建议制定《丽水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来解决上述的问题。
将农业险列入商业险范围
2005年3月份的低温冻害,给松阳县的春茶造成了6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多数种植春茶的茶农眼看到手的收成付诸东流,简直欲哭无泪。接着,“麦莎”等台风的袭击也给松阳县种植水果的果农造成13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最近,高致病性禽流感造成消费者恐慌心理,以致禽类消费品的价格和销售量一落千丈,使大多数禽类养殖户又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甚至多年的积蓄也赔了进去。这些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都给农业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使众多的投资者对农业经济望而生畏。
“保险胜于救灾”,基于此,刘志云等代表提出,将农业保险列入商业保险范围。刘志云代表分析说,对农业进行商业保险,以及农业实行政策性补贴,为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符合世贸组织游戏规则的补偿机制也是国际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综上所述,他建议市政府尽快把农业保险列入商业保险摆上议事日程。
为了让这个提议更容易操作,刘志云等代表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措施:
一、直接对农业保险进行保费分担,保费实行政府贴一点,农民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的办法筹集。具体来说,就是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经营者自己承担部分保费,其余部分保费由政府财政补贴。
二、由市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协调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采用低门槛投保的方式扩大投保面。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险种保险业务,不应以赢利为目的。
三、可以先从投入险开始,让农民的投入资金得到保障。这样保险公司便于核算,而农民也不至于面临天灾后下一年仍受影响的困局。
医疗保险要惠及每一个人
(记者 王巷扉 张俏 郭真)市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01年4月开始实施以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不过,多位代表和委员们认为,要让丽水人人都享受医疗保险,让大家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保险,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还有五类人不能享受医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救助制度建立后,很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但遗憾的是医疗保险制度还留下不少盲点,目前还有许多城镇非农居民享受不到这一保障。
而且,现在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这部分人大多年龄较大,生活困难,属于弱势群体,即使生活暂时不困难的人,一旦得了大病,大额的医疗费用将导致因病致贫、甚至陷入绝境。一旦患了大病,全家往往都会陷入贫困,有些甚至会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拖成贫困。
王惠珍代表分析认为,目前没有参加和不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大体有以下五种:一是没有工作的非农居民,包括城市低保对象,他们没有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二是早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精简、退职人员,他们虽有一点生活补助,却没有医疗保障;三是一些规模小的私有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雇工,业主没有给他们缴纳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或由于职工超龄无法纳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四是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因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无力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而中断了医疗保险;五是近几年从农村户口转到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他们已不可能享受农村医疗保障,却又没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障。
为此,她建议政府有必要建立起“低水平、多层次、广覆盖、众受益”的医疗保障体系,把全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
对于年龄较轻且有比较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应动员他们尽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加大对私营企业用工制度的管理,督促雇主为雇员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对曾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因下岗失业而中断的人员,应该考虑让他们补交一定的费用后继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参照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或城镇居民医疗合作制度,将所有无医疗保障的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让他们享受到不低于农民的医疗保障待遇。
进一步完善企业医保制度
计勇强委员认为,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着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未进行统一建立和管理,企业人员的门诊医疗没有保障,住院医疗费负担过重。据市社保中心提供的数据,2004年度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的每住院人次现金支付医疗费为3697元,相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负担明显偏重。
二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配套政策不明确,可操作性差。目前虽然从政策上明确企业可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但由于没有统一建立个人账户,而且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没有制订,部分经济效益良好、希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难以实际操作。
针对我市企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计勇强委员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医疗保险制度。措施有两个:一是建立统一管理的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这既可以体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也是缩小各类人员医疗待遇差距的重要措施;二是出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标准、程序和管理办法。
此外,在本次会议期间,代表委员们还对多个群体的保障措施提出完善意见,比如柳景杭等代表提出“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孙长春委员提出“提高莲都区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确保各县(区)级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针对无经济能力支付医疗费的群体,有代表提出“建立医疗救助基金”;还有代表提出解决敬老院工作人员“两保”政策的建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