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明初官窑遗址未遭破坏
《龙泉大窑确有明初官窑遗址》后续报道
《丽水日报》2005年11月21日报道(记者 周大彬 洪汝锋 通讯员 程勇鸣)近日,龙泉市公安局小梅派出所根据当地群众举报,破获一起盗掘古窑遗址案件,四名村民因涉嫌盗掘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大窑龙泉窑遗址而被龙泉警方刑拘。
11月16日,龙泉市公安局小梅派出所接到当地群众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在该镇大窑村的叶坞底古窑址新发现有被人盗掘的痕迹。小梅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抽调多名干警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与调查,随后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现场作案时留下的交通工具以及群众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将四人逐个捉拿归案。经调查,这四位村民均为当地邻近乡镇的村民,他们对盗掘大窑古窑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龙泉市公安局对这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目前,这一案件已引起龙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地公安部门组成专案组,就这一案件展开深入调查。
此次被四位村民盗掘的古窑址,尽管同属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范围内,但由于此次的案发地点与新发现的明初官窑遗址属于不同方位,因而此次新发现的官窑遗址在此案中未遭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