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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停车泊位证明:

单位办理《停车泊位证明》的,应到法人代码登记地的交通支(大)队办理;当单位法人代码登记地、备案所在区、实际地址所在区在不同市行政区时,应到备案所在区办理;购车单位为中央国家机关的(不含其下属单位),可在备案所在区或实际地址所在区办理。

单位办理《停车泊位证明》,有停车条件的,应出具法人代码书、建筑规划乎面图、本单位拥有停车场泊位数及现有机动车数量的证明;租用其他单位房屋的,应出具租赁合同和产权单位的建筑规划平面图,租用房屋附属的停车场泊位数,现有机动车数量及产权单位出具的停车场地证明。无停车条件的,应出具距单位实际地址一公里以内的非占用道路社会停车场开具的停车场地证明及缴费凭据。

个人办理《停车泊位证明》的,应到户口所在地交通支(大)队办理;户口与住址不一致的,应出具购车人或同一户籍成员的房产证、住宅租赁合同或购房协议,到实际住址所在地的交通支(大)队办理。

个人办理《停车泊位证明》,本人住宅有停车条件的,应出具购车人或同一户籍成员的房产证明。单位家属宿舍大院或住宅小区内有停车条件的应出据购车人或同一户籍成员的房产证,住宅租凭合同或购房协议,到实际地址所在地的交通支(大)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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