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州晚报》2005年06月30日报道 记者 吴建军 我市将开始评选表彰第一届“十佳好军嫂”、“十佳兵妈妈”,昨天,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妇联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
“十佳好军嫂”的评选范围为在丽水市居住的敬业爱岗、家庭和睦、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现役军人的妻子。
“十佳兵妈妈”的评选范围不仅仅是在丽水市居住的现役军人的母亲,还可以是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部队和军人做好事、做实事的优秀女性。
据了解,“十佳好军嫂”和“十佳兵妈妈”将在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夕进行表彰,希望通过评选表彰,在全社会形成积极为军队、军人、军属做好事,争做爱国拥军模范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