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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丽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04年学习计划》的通知

丽委办〔2004〕8号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中共丽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04年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参照执行。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2004年2月11日

中共丽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04年学习计划

2004年,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要求是:进一步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战略任务,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使领导干部掌握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树立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把握领导和管理规律,不断增强战略思维和科学决策能力,推动“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的落实,为加快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一、学习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引向深入,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领导干部要牢牢把握十六大主题,紧紧抓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灵魂,深刻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精髓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我市改革发展的实践,紧密联系丽水改革发展的现实问题,紧密联系自身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紧密联系更好地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根本要求,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把握和运用上达到新的高度,不断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解疑释惑中统一思想,在破解难题中统一思想,努力做到有发展的新思想、改革的新突破、开放的新局面、各项工作的新举措。

要强化新知识的学习,把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科技文化等新知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强对财税、金融、外贸、土管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国际通行做法、国家宏观政策、省里措施和我市现实问题的研究,突出前瞻性、指导性,培养中心组成员的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增强学习的知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学习形式

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抓好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可采取以下形式:一是主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央文件、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重要会议精神,联系丽水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专题研讨会。根据市委中心工作,中心组成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在研讨会上介绍调研成果,开展学习交流。三是专题报告会。有计划地组织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和学术交流,开阔视野,深化对重大问题的认识。

要根据全年学习计划和每次学习内容,在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突出市委领导和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这一重点,做到统分结合,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的学习会;二是市委常委及其扩大人员的学习会;三是市委读书会,参加人员除市委中心组成员外,可扩大到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

三、学习要求

坚持集中学习与在职自学、研讨交流相结合,专题学习与专家辅导、调研考察相结合,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要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使学习能够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自觉学、深入学、持久学的表率。

一要带头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制定自学计划和自学书目,主动开展在职自学。市领导要参加并主持所分管系统的领导干部学习论坛,为论坛设定讨论课题,做好牵头和协调指导工作。

二要带头宣讲,每年至少到联系县(市、区)和在部门领导干部学习论坛上作一次宣讲,把宣传新理论、新形势、新思路和新任务与研究新对策、新措施结合起来,用新的理念和发展思路统一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

三要带头调研,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按照统筹发展,加快把欠发达地区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要求,深入基层和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和办法,形成调研论文,总结出一、二件用理论作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案例,推进科学决策。

四、组织领导

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公布中心组成员名单。市委中心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分管意识形态副书记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常委、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等组成。

五、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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