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入小康社会之后,在物质生活日益富足的同时,提高人的素质、丰富文化生活、改善居住环境、净化社会风气越来越受到群众的关注,越来越成为群众的自觉要求。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全社会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发展,涵盖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大领域。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前不久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究班上,中央领导提出了看政绩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等一系列充满辩证思维的新观点。当前,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发展、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要求十分迫切,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大力推进城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做到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同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在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我市经济欠发达,要把丽水培育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经济发展固然是根本,但经济建设需要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当前,我市已进入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经济要加速发展,需要我们通过卓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建设为之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因此,我们要紧密结合丽水的实际,抓住机遇,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大力整治文化市场,大力整治社会不良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大的精神支柱,以顽强的拼搏和一致的步调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城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整治文化市场、整治社会风气”的“双建设、双整治”为主要载体。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与正在开展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和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相结合,突出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统筹发展,深入在城乡基层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整治文化市场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质量和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一、要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要着力于提高基层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各地要紧紧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核心内容,努力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加强群众的思想道德和基层的文化阵地建设上来,真正把提高基层群众的素质作为以人为本的重点来抓。要结合县情、镇情、乡情、民情,设计适合基层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载体,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力求使思想道德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着力于干部带头营造良好道德新风尚。要大力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在城乡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好“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展览、文艺演出、开展公益活动等形式吸引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公民道德建设。要结合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道德建设的模范,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抓好从政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和作风,带动民风好转。 二要着力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爱国主义基地教育)和创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等多方面措施,以“实践‘五爱’要求,争做‘四有’新人”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市委将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扎实开展工作。 三要着力于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要结合“四五”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宪法等法律常识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自觉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要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黄、赌、毒”、封建迷信、“法轮功”等邪教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造成重大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弘扬正气,狠刹歪风邪气,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要着力于普及科技知识。大力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宣传科学思想,注重推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经营、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先进实用技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基层群众提高致富本领;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市场意识,提高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科普工作中,既要贯彻执行好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大力宣传唯物史观和无神论,又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反对邪教,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 二、大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要按照“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的城市个性定位,紧紧抓住举办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这一契机,从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发,从努力提高基层群众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出发,大力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创作生产贴近现实、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符合老百姓需求的积极向上的文化精品,积极开展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 首先,精心组织,不断推进基层文化活动的创新。基层文化活动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组织开展基层文化活动要着力于提高人民群众道德水准、科学文化素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摒弃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发扬丽水精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基层文化单位,必须开动脑筋,花大力气,积极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活动,把基层文化活动作为基层文化建设的重点来抓。要认真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在开展基层文化活动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时,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大胆探索基层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创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参与度。 基层文化活动的内容十分丰富,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积极探索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文化下乡方式。不仅要鼓励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坚持文化下乡,为农民群众提供低偿的文化服务和消费,而且各级政府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组织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新华书店等文化单位,送戏、送书、送电影、送文化科技知识到基层,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好省部署的“万名文化工作者下基层”、“万场电影进农村”、“万场演出进社区”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农闲、集市、民族民间传统节日和地方特色文化节日,在基层举办群众歌咏、音乐歌舞、民间戏曲、健身游艺、舞龙、灯会、鼓乐等深受群众欢迎的文化活动。在这方面,各地已经有了一些好的做法,今后要不断加以总结推广。三是坚持不懈地搞好经常性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举办好全市社区文艺汇演,以此带动各类基层文艺活动。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一些适合本地特点的群众文化活动。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可以开展一些影响大、凝聚力强、效果好的大型文化活动。其他县可以开展一些小型、分散、多样化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社区、村镇要坚持办好传统的黑板报、宣传栏等,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科学文化知识。四要抓好重点群体的文化活动。要积极组织城市和农村老年人特别是老年妇女开展经常性的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要积极引导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文明上网,要加强外来人口特别是流动务工人员的管理,关心支持、积极引导他们的文化生活。要针对这些群体的特点,组织生产一批健康向上的又适合他们需要和口味的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他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 其次,强化特色,推进大众文化产品的生产。要坚持先进性,唱响主旋律,生产出更多更好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占领社会主义文化阵地,以此抵制腐蚀文化对人们的冲击。广播电视和报纸要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基础上,提高节目质量水平,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吸引力的精品栏目、节目,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文化创作要先行,努力创作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反映时代生活和民族精神,思想性和艺术性有机结合的文学、戏剧、舞蹈、美术、摄影、书法、音乐、曲艺等方面的精品力作。群众体育工作要以强身健体为目标,积极发展有特色、适合群众自娱自乐的体育项目,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第三,推陈出新,进一步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丽水是个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非常丰富的地区,我们要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促开发,坚持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弘扬、发掘、利用并举,努力形成和发展丽水民族民间文化品牌。一是要深化认识,加大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力度。要开展全面系统的调研,摸清我市民族民间文化的分布情况,充分挖掘民族民间文化的内涵,对民族民间文化作出弘扬保护的前瞻性决策,将民族民间文化需要保护的对象全方位、通盘融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之中。要认真抓好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发掘整理和弘扬龙泉剑瓷、青田石雕、处州廊桥、“松阳高腔”、“庆元二都戏(菇民戏)”、“遂昌十番”、景宁畲族文化、云和客家文化、缙云民间舞蹈、莲都茶灯等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各县(市、区)要编制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及重要单体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对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和利用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有重点地加以规划、保护。二是要科学开发,充分展示我市绿谷文化的鲜明特色。根据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不同类型的保护现状,应采取“积极保护,有机更新,古今贯通,连续发展”的模式加以弘扬保护和开发利用。古廊桥、古村落及古民居、摩崖石刻、通济堰、龙泉窑古遗址是本土文化的精髓,具有浓厚的地方民间特色和民族文化内涵,必须作为弘扬保护的重点。要重视民间艺术、地方戏曲、绘画、剪纸、书法、摄影、编织等民间工艺的保护、弘扬和利用工作,加强地方特色文艺骨干的培养和艺术抢救工作,创造条件建立特色文化基地。各地要根据财力逐项进行整体包装、整体开发,扩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龙泉窑古遗址、处州廊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三是要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引入规范化的市场运作机制,走出一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的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开发新路子。政府要加大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经费投入,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抢救维修,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鼓励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适度合理开发与弘扬保护的投资,实现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双赢。同时,要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公众、舆论自觉地参与和监督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利用的实施。 三、大力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 要以全省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活动,继续实施“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浙江东海明珠工程?丽水山花工程”,少儿文艺“蒲公英计划”知识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为载体,广泛开展创建“文化特色村”、“文化示范户”、“体育特色村”等活动,大力实施“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把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统一规划、科学布点、分步建设、加强管理。 一方面要注重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基层文化设施,是开展基层文化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必要的物质条件。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社区和居民小区要逐步配套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规模和标准要从实际出发。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关键是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一是要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政府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安排要向基层文化建设项目倾斜。各县(市、区)要根据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计划,分年度安排好财政投入经费,确保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任务的完成。二是要认真落实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公共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基层文化设施,属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行政划拨,有关规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三是要拓宽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要调动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以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要盘活存量资产,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加快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参加一些经营性文化项目的合作开发。 另一方面要注重基层文化示范户的推广。基层文化示范户是广大群众求知求乐的新颖载体,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基层文化示范户要当好“领头羊”、架好“连心桥”,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缙云县开展文化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完善机制,提高档次,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使基层文化示范户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窗口,党和政府听取群众呼声和要求的舆情点,拓展农村文化阵地的延伸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支撑点,服务百姓、教育群众的落脚点。基层文化示范户创建在选择方式上,要注重规范性,严格审核,精心筛选,严把“五好关”,即文化示范户的综合素质好、邻里关系好、热情服务好、住房条件好、户址位置好。基层文化示范户的服务方式要坚持有偿和无偿相结合,使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要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制定基层文化示范户的科学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文化示范户的辐射力。要加大政策倾斜的力度,整合有关资源,宣传、文化、卫生、农业、科技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合力共建。要建立激励机制,将文化示范户建设作为乡镇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保质保量、循序渐进地推进基层文化示范户创建工作,做到创建一批,巩固一批。同时,要加大对基层文化示范户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培养,全面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素质。 基层文化队伍,是开展基层文化工作的基本力量和组织保证。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05年,我省要基本形成一支结构比较合理、素质较高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这一目标任务的完成。首先,各地在机构改革中,要切实解决好基层文化机构的设置,防止出现基层文化工作“无机构、无牌子、无人员”或“无人员、无场所、无设施”的现象。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集文化文物、体育、广电、电影放映、宣传教育、科普培训、青少年校外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宣传文化机构,负责乡镇、街道文化工作。要发挥中心镇文化站的辐射作用,与周边乡镇联合组织开展一些大型的群众文化活动。有关部门和单位不能占用文化机构的人员编制,不得将文化机构工作人员长期借用到非文化岗位工作。群艺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基层文化机构,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各级政府要保证其必要的经费开支,以保证各项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开展。各类基层文化单位,在确保完成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前提下,也要解决思想,引入市场经营机制,积极开拓文化服务经营项目,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其次,要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目前乡镇文化站人员老化、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积极引进具有较好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年轻人才到基层文化站工作。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培训计划。基层文化专业人才的培训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安排的文化事业经费。丽水文化底蕴深厚,群众中拥有许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文艺特长和组织能力的业余文艺人才。各地要充分认识这一优势,发掘这一优势,加强业余文艺骨干队伍的建设,积极鼓励发展各类民间文化协会等民间社会文化团体,充分发挥民间文艺团体、民间艺人、民间文艺创作人员和民间艺术中介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中的作用。第三,要深化基层文化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岗位工作规范,逐步实行工作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加快建立基层文化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妥善安置基层文化机构改革中被分流或解聘、辞退的工作人员。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深入持久地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和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对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县城和中心集镇为重点,对全市城乡基层文化市场开展全面专项整治活动。首先,要经常规范整治演艺娱乐场所。重点加强对外来演出团体的管理和演出节目的监管,坚决取缔和查处淫秽色情表演。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保证营业性演出活动健康、有序、规范。其次,要从严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执行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和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经营活动,坚决取缔“黑网吧”。第三,要统一整治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盗版教材及教学辅导读物等盗版出版物。第四,要经常整治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重点整治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设置赌博功能机、非法从事赌博经营活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着眼于长效管理,着眼于建章立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当前,各县(市)在管理上要着力解决文化市场管理内部机构配置和管理不科学的问题。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三局合并后,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提高管理效能。 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在开展“双建设、双整治”工作中,我们要从新的实际出发,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营造舆论氛围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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