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
2004年3月22日
目 录
1、省文明委调研组来丽对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2、市创建办召开会议协调落实市区街道分类管理
3、莲都区开展社区环境卫生和秩序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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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调研组来丽对我市省级文明城市
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3月17日,省文明委调研组一行7人在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徐令义的带领下来丽,对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这是省文明办继前年6月对我市调研之后组织的第二次调研。省调研组在听取市委焦光华副书记和市创建办的工作介绍后,冒雨骑车,分三个组查看了市区的大街小巷、市场、社区、单位,访问了部分市民群众,踏看了城北区块和江滨区块两个重点建设的区块,并将调研掌握情况于3月19日向我市作了反馈。
17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情况汇报会,向省文明办调研组汇报介绍我市的创建工作。会议由副市长庄志清主持,焦光华副书记出席会议,市创建办主任、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焦光华在汇报会上说,我市通过多年的文明城市创建,于去年11月16日全面启动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前我市的创建工作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的认识明显增强,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创建氛围正在形成。二是文明创建的目的更加明确,表现为“四高”:提高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自身素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共享率。三是有关部门的齐抓共创意识明显增强,认为文明创建真正体现求真务实、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四是文明创建存在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
市创建办主任周伟东代表市创建办向省调研组全面汇报了我市的创建工作。在听取我市的工作介绍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徐令义说,当前,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表现为:经济有实力,群众有要求,领导有共识,活动有载体。今年省文明办对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抓好两点:一是抓巩固,二是抓创建。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省文明办对各创建城市的工作要求主要体现为“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创建过程,二是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注重群众的满意程度。通过创建,要让一句话“这个城市变化真大”讲响,不让一句话“这项工作真是劳命伤财”讲响。
3月19日下午,召开调研情况反馈会,省调研组将两天来的实地调研情况向我市作了全面的反馈。会议由市委副书记焦光华主持,市人大副主任贾若忠、副市长叶朝丐和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朱继坤、市创建办主任周伟东和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徐令义在会上说,我市的创建工作表现为5个方面的特点:健全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发展空间;弘扬绿谷文化,创建城市特色;美化街景市容,凸现城市亮点;突出创建重点,营造文明形象。创建工作存在10个方面问题:菜市场问题、背街小巷问题、社区问题、城中村问题、城市排污 内河治理问题、市政建设问题、城市圈地问题、城市绿化问题、违章建筑问题、公共卫生管理问题。对我市的下步创建工作提出6方面的建议:进一步强化经营城市意识;进一步加大小项目的建设;进一步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进一步理清市区两级关系;进一步确立群众满意观念。
叶朝丐在听取省调研组调研情况反馈后,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说,省调研组来到我们丽水,冒雨骑车,穿街走巷,作风扎实,工作具体而深入,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大力弘扬的。省调研组提出的“10方面问题”和“6方面建议”很有针对性,为当前和今后的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当前工作的关键是狠抓落实,一要提高认识抓落实;二要明确责任抓落实;三要完善机制抓落实;四要突出重点抓落实,把省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一进行梳理,逐项予以落实。请调研组放心,丽水市将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有信心如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焦光华代表市委、市政府对贯彻省调研组反馈意见和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焦光华说,省调研组这次来丽调研指导,是对我们丽水的最大关心、支持和帮助。对省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努力整改,抓好落实。近期将反馈意见向市创建领导小组作个专题汇报,形成共识,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市创建办下个星期对照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拿出详细、具体的整改意见,下达给莲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限期落实。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职责分工,迅速行动,组织整改,要与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效能建设、全员培训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同时要切实树立“市区是一家”的观念,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主动并大力支持莲都区的社区工作,莲都区也要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主动与市直部门联系、沟通,抓好工作落实。新闻媒体要围绕城市环境、形象、品位和创建工作,开设专栏专题,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求真务实抓创建的浓厚氛围。
市创建办召开会议协调落实市区街道分类管理
为了加强市区街道管理,提高城市品位,市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其它城市的成功经验,于去年12月16日制定颁布了《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试行办法》,定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试行办法》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创建办3月16日专门召集市文明办、建设局、工商局、水利局、卫生局、公安局、环保局、民政局及莲都区创建办、区建设分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召开市区街道分级管理协调会。会议由市创建办主任周伟东主持召集。
会上,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围绕贯彻落实《试行办法》情况、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先后发了言。会议认为,《试行办法》自3月1日实施以来,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对照《试行办法》规定要求,做了一定的工作和准备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总的来看,贯彻落实《试行办法》的力度还不大,声势还不够,效果还不明显,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
会议认为,街道管理是城市文明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提高城市文明品位。市人大本月22 -26日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市本级创建工作包括街道管理工作进行视察,这必将有力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创建办主任周伟东在会上对加强城区街道分级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对市民进行深入教育。市直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进一步加大《试行办法》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关部门也要根据《试行办法》要求,及时设制有关标识标志,便于市民识别。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用舆论的力量推动《试行办法》的真正落实到位。
二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全面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要求,充分履行部门职能,依法加强城区街道分类管理工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声势。要对照《试行办法》标准,逐项逐条予以整改落实。要通过到4月底前的一个多月整治、管理,使城区的市容市貌有一个较为明显的改观。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对于“门前三包”责任制,莲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通过4月份一个月的努力,使城区街道店面店主都签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状,并抓好检查落实。对于户外广告,工商部门要加强整治和管理,城管部门要参与管理;对于城市“牛皮癣”,要通过三个层面予以落实,一个是主街道市政设施的“牛皮癣”由工商部门雇请人常年清除,第二个是街道店面门前的“牛皮癣”由签定店面门前环境卫生责任状和城管部门的平时监管得到清除,第三个是社区和城中村的“牛皮癣”由莲都区负责落实,建议政府拿出资金通过补贴清扫人员予以清除。大街小巷、社区垃圾箱、果壳箱还有部分破损,有关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及时予以改造、更新。目前城区黄包车车容车貌差,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品位,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拿出方案,在8月底前予以落实。当前正是绿化的好时节,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城区绿化工作;对于绿化带上的铁丝网,建议通过“拆、改、管、教”抓好落实。目前城区街道店面占道经营严重,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另外,对于三类街道的管理,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定人、定点、定时。
莲都区开展社区环境卫生和秩序整治活动
为切实改善社区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夯实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基础工作,莲都区最近专门下发《实施方案》,在城区范围部署开展社区环境卫生和秩序整治活动。
整治活动安排在本月15日-31日。在整治活动中,一要清除垃圾。要求社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彻底清扫各自的工作场所,清除灰尘、垃圾、社区、城中村居民搞好家庭卫生,清除蜘蛛网、油污、尘土,擦洗玻璃,疏通下水道,清理楼道、保持整洁。全面清扫公共场所,清理卫生死角、社区绿化带及河道垃圾,及时清运;二要清除乱张贴。清除办公室、社区居民住宅楼、公共场所墙面、电线杆上的乱张贴广告、标语、喷涂,摘下破旧不堪有碍观瞻的、未经工商部门审批的各类横幅、招贴广告;三要治理占道设摊经营。社区主要通道禁止占道设摊经营、跨门经营,制止流动摊贩在社区叫卖。有条件的社区可规划地段,设立社区服务市场。无条件的社区,可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经工商、城管部门许可,划线设点,规范经营,方便群众,洁净环境,介质道路畅通;四要治理车辆乱停放。社区公共场所划定停车区域,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人力三轮车要停放线内,要求有车库的居民把车停放车库,使社区交通井然有序,方便居民生活。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机关单位、街道社区要通过召开会议、上门通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广大社区群众人人皆知,积极参加社区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整治工作。发动社区志愿者进行文明劝导活动,要求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实行垃圾袋装,做到定时投放,垃圾入箱。家庭装修的住户要按规定向环卫、物业等有关部门申报,由业务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社区加强管理和督促,要求环卫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做到箱外无垃圾、无卫生死角形成。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长效管理。社区要与城建监察等执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乱扔、乱倒垃圾者进行处罚,以罚促管。建立社区环境卫生监督队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完善社区卫生设施,修复破损的垃圾箱,设置果壳箱。组织大中专学生进社区清理乱张贴,社区组织人员定期巡查,发现乱张贴者及时送城建监察部门处理。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大力配合,进社区对临时摊点和流动摊贩进行管理,对占道经营责令立即整改,对不听劝导者、无证经营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社区要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先进行宣传教育,规范停放,屡教不改、影响交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使社区车辆停放有序,出入方便。
本期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莲都区及4个街道办事处、市区22个社区,各县(市、区)文明办
(共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