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
2004年4月1日
目 录
1、市人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专项视察
2、莲都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贯彻落实省调研组反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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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开展专项视察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4年申报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为有效地推动创建工作落实,4月22日至24日,市人大代表一行7人在市人大副主任刘国安的带领下,对市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了专项视察。视察组围绕创建工作重点工程和主要活动任务的实施进度,目前工作的基本情况,影响创建工作的主要问题等事项,先后听取了市创建办、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国资公司、水利局、莲都区等市、区有关部门单位的创建工作汇报,并对城区进行了实地视察调研。
通过视察调研,视察组认为,自全面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以来,在市、区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创建意识淡薄,存在着上级安排、不做不行、应付了事、靠验收前突击的麻痹思想,影响了创建的进程。二是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造成市民对创建的误解,认为是走形式、走过场。而个别单位和部门却把这归结为简单的市民素质不高加以搪塞,使创建难以深入人心。三是部分单位和部门强调的困难多,解决的办法少,缺乏一种注重现实、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创新精神,“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视察组提出:一是要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导向作用,使创建工作目的和意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要细化创建工作,分阶段、分内容地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分解、再落实,落实到部门、到个人。三是要做好撤村设居政策上的协调工作,试点要加快,铺开要及时,要妥善解决好集体资产的安排问题,防止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四是要进一步明确建成区的界限,便于创建工作的开展。五是基础设施建设要有规划、有安排。六是要保证必要的投入。
为更好推动创建工作,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视察组建议,一是市、区创建领导小组应实行例会制度,及时总结创建中的经验和问题,褒优贬懒,激励后进,年末通报。二是发挥职能,加强督查。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不定时地进行督查,保证创建工作有章、有节、有序的开展。三是市创建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不断地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莲都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贯彻落实省调研组调研反馈精神
3月17-19日,省文明委调研组来丽对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向我市提出了《反馈意见》。为认真落实省调研组调研反馈精神,推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3月22日上午,莲都区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区长葛学斌主持,区委书记陈瑞商、区政协主席朱祖新等区领导出席会议,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在听取区创建办和专项工作组对前一阶段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对照省文明委调研组《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会议认为:前阶段创建工作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真抓实干,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二是建立机制,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创的局面。三是创新载体,狠抓落实,努力促进创建工作。但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创建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重点不突出,创建力度不大;工作不落实,创建效果差等较为突出的问题。
会议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是实践“三个代表”、加快浙西南中心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针对当前认识上存在的差距,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困难重重,但是没有退路,在创建工作上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振作精神,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部署上来,把思想统一到省文明城区的标准上来,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必须千方百计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决好;必须重视群众的参与,深刻认识到群众的参与是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成败的关键,要设计好载体,充分调动老百姓和共建单位的积极性。
二是要齐心协力,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创建工作是对全区各级干部工作作风的一次检验,是对机关工作效能的检验,也是重塑干部形象的良好时机。要抱定一个目标,即确保年度通过省级文明城区的验收。遵守一个原则,即软件不失分、硬件得高分。找准工作定位,即坦然面对存在的问题,围绕问题的解决,尽心尽责地把莲都区层面的工作做好,同时努力争取市里支持,加强协调,最终把问题解决好,推动工作。找准工作切入点,即这项工作最终落脚点在社区,要正确处理好硬件建设与管理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立足于社区,发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善基础条件。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政策推动,社区硬件建设要规划先行,区分轻重缓急,逐年推进;要创新机制,牵头部门要加强研究,引入市场运行机制,财政、审计部门要跟踪监督,把责任、利益与工作绩效挂钩;要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着眼成效,最终以问题的解决为衡量标准。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落实任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快进度。
三是要加强领导,创造良好的创建氛围。领导要抓实抓细,不能只停留在工作方案上,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重点任务上,体现在创建任务的完成上;要落实创建责任制,确立区领导联系社区制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氛围。
会议要求抓紧落实好以下几件具体工作:一是各专项组组长牵头召开专项工作组会议,细化工作计划,深化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时间表、责任表,并于3月底之前上报。二是创建办要将本次会议情况向市创建办汇报,做好向省、市文明委报送创建文明城区申请报告。三是启动全覆盖的社区、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四是全面启动督查机制。抓紧建立市民参与创建的平台,公布创建的热线电话,区本级、街道、社区都要设立投诉电话;增强新闻宣传,加大曝光力度;加大通报力度,出台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五是抓紧落实聘请大学生担任社区主任助理工作。六是各街道要召开社区书记、主任,城中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会议,细化、完善工作方案,研究下阶段全覆盖整治活动。指导社区召开共建单位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抓紧做好各辖区内资源的的调查摸底工作。
本期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莲都区及4个街道办事处、市区22个社区,各县(市、区)文明办
(共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