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0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11月28日,市委、市政府在市文艺会堂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明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目标。市委书记楼阳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焦光华出席会议作动员报告。在主席台就座的市、区领导有市政协主席张向北,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华乃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天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国安,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会议由副市长沈仁康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直十分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别是撤地设市后,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城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来抓,大力开展丰富多采的创建活动,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市面貌大大改善,城区“脏、乱、差”现象有了较大改观。同时也指出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明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会议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是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途径;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要求市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文明城市创建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提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市并举”(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把丽水培育成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要求,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着眼于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坚持德治与法治结合、建设与管理并重,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市区联动联创,努力把丽水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社区文明、文化繁荣的省级文明城市。
楼阳生在讲话中强调四点意见:一是创建文明城市要致力于提升环境竞争力。通过文明城市创建,着力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活环境,共同创造一个宜人学习、宜人居住、宜人创业的环境。二是创建文明城市要致力于营造特色、打响品牌。在创建过程中要突出山水旅游城市这个定位和特色,结合丽水的自然本色、文化底蕴和风土人情,塑造丽水的城市形象。三是创建文明城市要致力于市民文明素养的提高。人民群众是创建主体,是创建活动的参与者、支持者,也是创建成果的受益者,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创建、投身创建、推进创建,在创建中增强公民道德意识,引导群众参与打造丽水优良的人文环境。四是创建文明城市要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广泛参与、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焦光华在会上全面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人的素质。以实施“市民素质工程”为总载体,把思想教育与整治环境、德治人心与法治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使文明城市创建的每一项工作,都能成为陶冶人、教育人、提高人的重要活动。二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品位。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出发,把与创建关系最大的项目和能够迅速改善城市形象的工程作为重点,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档次有明显提高。下决心尽快建成一批高标准、高品位的文化体育场馆。抓紧实施全面改造内河工程,对城区几条内河实施综合治理。以“亮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全面实施“市容美化工程”。三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城市管理。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开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入城口和城郊结合部、社会治安、市场秩序“五大整治”,优化社会环境。四要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社区机制,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强平安社区建设。
市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只争朝夕、争创一流的精神,把握重点,加大力度,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抓创建。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要求市直各单位和莲都区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二要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抓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莲都区要同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的部署,实行市、区联动联创。莲都区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同时要与市直各部门、单位及时沟通、主动联系;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更要树立“市、区是一家”的观念,全力支持和配合莲都区发挥好属地管理作用。三要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监督机制、长效管理机制、考核激励机制,使各项创建任务、责任落到实处。四要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莲都区、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参加会议的有市直属各单位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关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莲都区直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副科以上干部,社区干部,“城中村”两委负责人;驻丽部队、武警、消防官兵代表。
●10月24日,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听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虞红鸣关于我市明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
●10月2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我市明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情况汇报,确定明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
●10月30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虞红鸣,副市长叶朝丐牵头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修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虞红鸣要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重过程、见形象、出成效。
本期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莲都区及4个街道办事处、市区22个社区,各县(市、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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