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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首付分期” 开发商促销的新手段

事件:

  陈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给我们透露一个消息:望京地区的一个项目最近推出“首付分期”的付款方式。陈先生说他是一名来京工作的外地人,很想在北京的北部安家置业,但高额的首付款一直是问题,现在他听说地处望京地区的项目宝星园可以分期付首付款,这让他很动心,但又对这种“首付分期”方式合法比较担心,所以向本报咨询:它是不是合法,是不是以租代售,它能让人放心买吗,是不是开发商的一种新花样?

  开发商负责人:

  本报记者采访了宝星园销售总监王怡群,据他介绍由于住房按揭贷款的推广,住房按揭使买房人提前圆了住房梦,但总价高的项目对一些人来说,首付款还是难以承受,对于这样的尴尬,开发商们也一直想为买房人降低首付的门槛。宝星园最近推出 “首付分期”正是为降低首付门槛而采取的作法。他说:此次宝星园推出3年付清首付款的“首付分期”方式。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1、可直接降低首付门槛,增加买房人的选择,保证金加每月首付款。例如,一套168平方米,总价为100万的房子,首付20万,分3年付,需交保证金为 5万元,每月月付5500元,一年总共才付6.6万;2、三年之内开发商并不收取利息,对于买房人来说是很实惠的;3、三年之后再签订贷款合同开始缴纳月供;4、宝星园此次推出“首付分期” 的房子全部为现房带精装,这降低了买房人的投资风险。

  陈先生所提到的以租代售,其实以租代售的付款方式现在很少有现房项目采用了,一般以租代售的具体模式就是:初期客户以租赁的方式使用该房屋,在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客户如决定购买该处房屋,先前交付的租金转为购房款;如不购买,双方维持或解除租赁关系。而宝星园推出的“首付分期”尽管“首付分期”方式中3年所付的款相当于租赁房屋的价款,但这种方式并不是“以租代售”。“以租代售”方式的租金相对于普通租赁市场价格要高出很多,而“首付分期”方式中的月首付款却远低于普通租赁市场价格。根据我爱我家提供的资料表明,宝星园这样的房子在租赁市场上的价格是7000元/月,一年的租金为8.4万元。

  银行看法:

  北京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秦先生认为:宝星园推出的这种“首付分期”,是开发商对客户的一种营销促销手段,目前金融政策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他认为如果开发商愿意把客户的还款风险分担到自己身上,并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首付分期”这种营销方式是基本可行的。此外他认为,客户选择这种“首付分期”的方式购买住房还是划算的,因为这只对开发商自身回款有压力,对客户并没有影响。

  “我爱我家”望京店经纪人:

  投资者在选择“首付分期”方式时要注意风险审慎选择,而且应全面了解细节。据他介绍,与宝星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人需要交纳保证金作为履行“首付分期”方案的保证,如购房人三年期满签订贷款合同开始办理按揭,该保证金转为购房款,否则开发商予以没收。200平米以下保证金为5万元,200平米以上保证金为6万元,跃层保证金为8万元。他提醒购房人,投资或购房者能否接受要考虑清楚,作决定时不可一时冲动。

  律师分析:

  应该说,“首付分期”是开发商促销的一种手段。从房屋买卖关系来看,首付款应由买受人支付。但是,如果开发商愿意为业主先期垫付,法律是不禁止的,也就是说这种行为不违法,买卖双方可以进行交易。但是,“首付分期”并不等同于以租代售。因为“首付分期”是一种明确的买卖行为,而“以租代售”是一种或租或售的行为,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确定行为的性质。

  至于这种行为能否让人放心,主要取决于开发商的实力、回款能力、销售情况等综合因素,与销售方式没有太大的关系。当然,本人认为“首付分期”也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第一、开发商采用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开发商需要一定的销售业绩;第二、采用这种代垫资金的销售方式,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开发商的实力,当然,也有人会说这是开发商“虚张声势”;第三、开发商代垫资金,尤其是业主在3年以后才签订《贷款合同》,也就是说,3年以后银行贷款才能打到开发商账上,这样长的回款期限可能会影响开发商的开发进度和后续开发能力。但该项目为现房应该不存在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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