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30日 丽水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郑亚伟 周立军 实习生 吴正华) 我市将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摸清我市旅游资源“家底”,为我市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划利用、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提供科学依据,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副市长刘秀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丽水被誉为“浙江绿谷”,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但一直以来,都未进行过全面细致的旅游资源科学普查。
据介绍,此次资源普查将严格按《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进行。凡是在本区域内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开发利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自然景象、遗址遗物、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和人文活动等,都列入这次普查的范围。
为确保普查质量,市旅游局和各县(市)旅游局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完成实地调查、资料上报和各县(市、区)域成果制作,同时配合省、市普查专家组完成市级和省级普查及成果制作工作,具体技术规范将严格按照省旅游局的要求掌握。
据了解,整个普查工作分为成立旅游资源普查专家组、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征集资料、实地调查和普查资料网上上报、成果的编制工作、成果的评审六个步骤,将于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