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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文件 浙新协 [2020] 8号

丽水记协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02:38:13 [字号: ]

  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新闻奖内参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级新闻单位、各市记协、省记协各有关工委:

  内参报道是新闻媒体及时反映各种重要情况、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充分发挥党的“耳目喉舌”作用的重要渠道。多年以来,我省各新闻单位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以内参报道的方式,反映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许多重要动向,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作出决策,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参考资料,起了积极的作用。由省记协主办的2019年度浙江新闻奖内参报道奖评选将于4月在杭州举行。依据《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2020年3月修订),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本省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等新媒体单位,在2019年度采写并首发的内参报道均可推荐参评。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浙江新闻奖。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二、评选项目

  1、文字内参作品;

  2、广播电视音像内参作品。

  三、评选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体现“走转改”精神,有较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闻作品。

  2、内参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全面真实地反映情况,防止以偏概全,注重社会效果。

  3、坚持内外有别,严格遵守内参报道纪律,新闻媒体和采编人员必须坚持讲政治,坚持依法监督,注意统筹兼顾。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

  四、报送数额

  1、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子报子刊),浙江广电集团(所属各专业频道),杭州、宁波、温州市记协各推荐3篇(件)。

  2、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衢州、舟山、丽水等8个市记协及省记协省级专业报工委各推荐2篇(件)。

  请有关单位在组织初评后,按分配数额推荐省记协参加复评、定评。

  五、选送须知

  1、各推荐单位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参评作品推荐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部门章无效)。各初评、报送单位推荐作品须填写1份《推荐作品目录》(见附件1)

  2、文字类内参每件参评作品报送15套参评材料。每套由一份推荐表、一份作品组成。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

  3、广播电视音像内参作品:须参照广播电视作品奖要求,以WMA(或MPA)、WMV(或MP4)格式存储在U盘上报送。每件作品一个U盘,或以报送单位为单位,统一整理在一个U盘内报送,每件作品一个文件夹。U盘存储文件名、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评选项目-作品主标题。同时,每件作品附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5套。

  4、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剪报、复印件须折叠成A4纸大小,进行装订。装订顺序为:作品推荐表+剪报、复印件或作品文字稿。

  5、各报送单位须同时通过“浙江新闻奖网络报送系统”进行电子报送,具体事项参照《关于浙江新闻奖电子报送事项的通知》。

  六、评选机构

  1、评委会委员由省记协聘任。

  2、本届内参报道奖设12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获奖作品由省记协统一颁发浙江新闻奖获奖证书。

  七、报送时间、地址

  1、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弃权。网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址:杭州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社省记协秘书处

  联系人:刘元斌:

  电 话:(0571)85310149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0年3月1日

附件1:浙江新闻奖内参类作品报送目录 | 附件2:浙江新闻奖内参类参评作品推荐表


〖来源: | 作者: | 编辑:王沁芳 责任编辑:郑亚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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