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苍新语·每周聚焦|消防隐患整改不能一修了之

源新闻 记者 夏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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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丽水新闻综合频道《每周聚焦》对前期曝光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回访。从企业厂房消防设施升级,到居民小区消火栓恢复供水,再到老旧综合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一批突出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整改成效值得肯定,但更值得追问的是:这些本应正常运行的消防设施,为何一度成为摆设?如果没有媒体曝光,隐患还要拖多久?

  消火栓无水、报警系统失效、防火分隔不达标,这些并非隐蔽难查的风险。尤其像消防水带缺失这样的问题,路过多看一眼想不发现都难。问题不在于隐患有多难查,而在于该查的没有查、查出的没去改、不改还没人管。设备坏了可以修,但隐患为何长期存在、管理和监管为何未能及时发挥作用,不能随着整改销号而一笔带过。

  不同场所的问题各有成因,尤其是住宅小区和老旧综合楼,容易陷入一种“集体行动困境”:消防安全人人受益,维修费用却要具体分担,管理责任也需要多方协调。一旦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约束机制,就可能出现“人人需要、无人推动”的局面。但公共安全不能成为利益协调的牺牲品。生产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物业、业委会及产权使用单位也应各尽其责。涉及主体越多,越需要明确谁来负责,而不是让隐患在相互等待中越拖越久。

  事实上,消防法对共用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已有明确规定,《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也对符合条件的消防设施故障等紧急情况设置了维修、协调乃至代为修缮的制度路径。既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不能简单以资金不足、产权复杂、协调困难解释隐患久拖不决的问题。更应追问:该履行的义务为何没有履行?该启动的程序为何没有启动?如果制度已经明确,问题却依然悬而未决,需要检视的就不只是设施本身,还有制度执行的效力。

  监管同样不能满足于曝光后督促整改。对于长期存在的消防隐患,有关部门应倒查此前的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和处置情况,查清问题究竟卡在哪个环节。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对反复出现的跟踪复查,对涉及多方的疑难问题及时协调处置。只有把日常检查和整改督办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减少类似隐患反复出现。

  我们回访的意义,不仅在于一批消防设施恢复正常,更在于提醒各方审视隐患背后的治理短板。整改是否真正到位,不能只看验收时能否出水、报警,更要看一年后、几年后能否依然正常运行。修复设备只是解决眼前问题,让隐患不必等到曝光才有人解决,才是消防安全治理真正需要实现的改变。

 

编辑 李建波 责编 马丽飞 审核 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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