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丽水考区赴考提醒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后,实行考生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物品集中放置、使用智能安检门对违规物品进行检查。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考试当天尽量不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设备。由于下午进行的第二、三场考试间隔时间较短,物品集中存放处人流较大,且参加第三场考试需重新进行安检,建议考生在第二、三场考试间隔期间非必要不取用已集中存放物品,以免影响第三场考试。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系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将纳入浙江省信用中心平台统一管理。
1.本次考试将于9月12日举行,考生可于9月7日至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进入考场。如有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视为作弊。
3.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符,则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
4.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下方的“考生须知”及考点张贴的考试材料。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试秩序。开考信号发出前、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出现拖答抢答行为,一律按违纪处理。
5.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丽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6年9月7日
来源:丽水教育考试 编辑 马丽飞 责编 李建波 审核 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