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源新闻 记者 陈春

8月23日13时,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决定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台风趋势,高效运行“1833”联合指挥体系,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切实按预案逐项落细落实台风防御应对措施。

  据气象资料分析,近海台风“简拉维”(热带风暴级)逐渐向浙闽沿海靠近,受其外围东风急流影响,昨日下午到25日,我市东部和南部(庆元、景宁、青田)有大雨暴雨,个别大暴雨,其他地区有中雨,局部大到暴雨。中高山区伴有7至9级风。

  根据《丽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全市受影响地区要聚焦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尤其关注前期雨量饱和区域,加密山洪沟口、高陡边坡、茶园竹林、切坡建房、危旧房屋、临水临崖路段等风险点巡查排查频次,一旦发现异常征兆,严格按照“三提前”“三必须”要求,坚决果断组织人员转移避险。聚焦山塘水库和水利工程调度,严格落实“病库限蓄、险库放空”要求,加密对堤防、水库、山塘、闸泵的巡查检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聚焦汛期施工安全管控,受暴雨影响地区督促在建工地严格落实雨前巡查等安全措施,台风影响期间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加强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设施防风加固。

  同时,要全面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快速高效响应。受影响地区要落实救援准备,县乡两级和救援队伍、大型机械装备落实“三方对接”,梯次预置力量至重点区域,做到点位、任务、装备、战法“四个清楚”,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要前置物资装备,确保“三大件”“四小件”配置到位,卫星电话由关键人员保管,避灾安置场所备足转移群众72小时生活必需品。要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错报。

 

编辑 马丽飞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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