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金低至315元!青田这些新房子“拎包入住”!开放申请中→

好消息!
青田县滨湖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于6月2日正式启动申请受理工作


该项目共提供50套住宅型房源
全屋已精装修
油烟机、冰箱、洗衣机
床、桌椅等生活设施均已配备齐全
按照市场评估价的85%收取租金
申请人可实现“拎包入住”
其中
47套二居室
每套面积为65平方米
年租金3779元
月租金315元
3套三居室
每套面积为105平方米
年租金6426元
月租金535元

滨湖湾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青田首个由县属国企主导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位于三溪口街道上岸村滨湖湾小区1幢,距离城区6.2公里,驾车约13分钟,乘坐6路公交车(青田至船寮方向)至上岸村站点沿路口步行5分钟即到滨湖湾小区。

















为了让更多群体
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红利
本次申请重点面向新市民
青年人、高校毕业生、新就业群体
及企业重点岗位人员
部分申请条件有所放宽
不仅个人可以申请
企业也可为职工申请用作员工宿舍
具体申请流程和申请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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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湾保租房由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租赁分配工作。主要承担申请条件认定、入住人员资格审核、租金标准制定、分配程序安排等事项。
1.前置条件:
(1)申请家庭在县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单位宿舍;
(2)申请人与青田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在满足前置条件后,申请租住保租房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青田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A至F类高层次人才;
(2)在青田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若企业租赁两套及以上的,可以以企业作为主体统一申请租赁;
(3)在聘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符合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的人才;
(5)其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
若申请对象符合青田县人才条件,则使用《青田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青委人办〔2023〕5号)中申请条件及材料进行受理,以人社局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不再进行审核。
3.申请保租房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青田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表》 ;
(2)若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情况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若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依法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由用人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4.租金标准
具体租金标准由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后确定。
以当年承租房同地段的市场评估价为基准价,项目平均租金低于基准价的85%,并按不同保障对象类别,实行动态管理。
保租房租赁合同三年一签,房租按年支付,原则上先交后用。合同期满需继续租住的,在期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5.申请程序
(1)申请对象填写《青田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表》(附件5),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若申请对象为企业的,可直接向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
(2)用人单位负责初审,审核后附申请对象相关纸质材料,向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
(3)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执行联审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保障对象人才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和是否承租人才公寓审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家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家庭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和租房(是否承租公租房、直管公房)情况,各有关部门完成审核后提交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对审核符合租赁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申请对象申请时间先后进行分配,先到先得。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规定进行配租,并通知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入住手续。申请人员须严格服从楼层、房间及租住标准安排。申请人员不服从安排的,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拒绝该人员申请,拒绝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滨湖湾保租房由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保租房租赁管理工作。包括保租房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建设、房源分配、台账管理、租金收缴、日常监管、退租管理等。
1.承租人按租住协议及时缴纳租金、水、电、天然气等费用。
2.承租人所在用人单位对承租人承租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材料真实性、费用缴纳情况、租用情况。承租人未能按实履行合同条款的,保租房管理机构有权向承租人所在用人单位追溯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3.承租人离职、调离的,由保租房管理机构及时收回租赁住房。
4.承租人对承租住房及室内设施、设备负责正确使用及保管责任,承租人因违法、不正当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租赁住房损坏,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承租人恢复原状或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承租人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应在期满后15天内腾空房间。在协议期内需提前退房的,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承租人办理退房手续前,应结清租金、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确保承租房间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6.承租人腾空房间确有实际困难的,应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的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延长期内,按合同约定月租金标准的150%收取。
7.保租房管理机构不定期对租住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责令承租人结清应缴租金、退出保租房并没收已缴房屋保证金,暂停承租人及所在用人单位6个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承租人及所在用人单位申请资格,并有权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溯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人及所在承租单位承担。
(1)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保租房的;
(2)改变所承租保租房用途的;
(3)擅自调换所承租保租房入住人员的;
(4)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保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5)从事违法活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的;
(7)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水电费、天然气费,经催缴后仍未及时缴纳的;
(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9)拒不配合管理机构管理,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
(10)以虚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租赁资格或减免优惠的。
(11)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项目部)詹旭勇联系电话:15967257957(短号620957),或前往青田县新大街59号会展中心19楼1906办公室进行咨询。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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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滨湖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申请表
2.青田县县城(鹤城、瓯南、油竹、三溪口街道)建成区范围
3.滨湖湾保租房入住流程图
4.滨湖湾保租房退租流程图
5.青田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表(个人)
6.青田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表(企业)
7.滨湖湾保租房申请材料清单表
来源:青田传媒 编辑 马丽飞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