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开跑!莲都这些区域实施无人机管控

2026莲都田园半程马拉松
鸣枪开跑倒计时2天
莲都这些区域
无人机将实施严格管控
根据《丽水机场净空保护通告》,丽水市区全域均为无人机等各类“低慢小”航空器禁飞区。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和周边区域的公共安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比赛期间半程马拉松路线内禁止任何无人机及各类“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请各单位、组织及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违规飞行。
赛事期间,公安机关将启动反制设备,违反规定在管控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敬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给予支持和配合!
2026莲都田园半程马拉松将于4月26日在丽水市莲都区举行,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无人机等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2026年4月26日0时至12时期间,莲都田园半程马拉松赛道沿线区域。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因执行重大飞行任务的电视传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赛事组委会同意。
为切实做好丽水机场净空保护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3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现就丽水机场净空保护通告如下:
一、丽水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
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加上适当的面外区域,一般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净空关注区域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之外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二、丽水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超过净空限制高度的广告牌、铁塔(柱)、施工塔吊、避雷设施等物体;
(四)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或者其他升空物体;
(五)从事航空模型飞行;
(六)燃放升空的爆竹、烟花、焰火;
(七)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
(八)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九)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
(十)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区域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三、丽水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依据《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民航发〔2023〕1号)进行净空审核。
四、丽水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内空飘物防治,按照《民航局关于运输机场空飘物防治的指导意见(试行)》(民航发〔2023〕14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丽水机场邻近区域内开展机械类临时施工,按照《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航规〔2022〕35号)执行。
六、针对丽水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障碍物,应当按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21)要求,依法设置障碍灯和标志并保证符合规范要求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七、丽水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的电磁环境保护,按照《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2013)和相关规定执行。
八、各县(市、区)(除庆元县外)、丽水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强属地管理。各级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气象、供电、通信、机场管理机构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置违反净空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消除对航空安全的影响,并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九、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实施影响或者危害机场安全的行为。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并给予支持和配合
来源:莲都发布 莲都半马 编辑 马丽飞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