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本级“快递小哥公寓”即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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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快递从业群体住房困难,营造宜居宜业环境,位于莲都区开发路940号(厦河商城A11A12幢)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快递小哥公寓”经前期准备,已具备出租条件,将正式启动申请。
本次“快递小哥公寓”专项用于快递从业,需满足所在快递公司注册地在丽水市区(万象、紫金、白云、岩泉、联城、南明山6个街道)范围内;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合同;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万象、紫金、白云、岩泉4个街道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政府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等条件。
满足条件的对象即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携带相关材料到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88号城市花园商务中心A幢南面1楼业务办理中心现场提交申请。
详情可咨询:0578-2133157(周先生)。
来源: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编辑 马丽飞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