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始缴费!莲都家长注意

2026年度

莲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已启动

在册学生、在园儿童怎么缴费

这份指南请家长收好

 

01
参保对象范围

 

 

在丽水市区、莲都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在册学生、在园儿童。

 

02
缴费标准(含长护险保费)

 

 

1.0岁-18周岁(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人员):个人缴费560元/人,财政补助1210元/人。

 

2.18周岁以上:个人缴费590元/人,财政补助1270元/人。

 

3.具有莲都区户籍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优抚对象、困境儿童、残疾人和90周岁以上人员纳入全额资助范围,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负担。

 

03
集中征缴时间

 

 

征缴时间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

 

04
待遇享受期

 

 

参保对象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享受全年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05
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缴费可以通过社保卡签约银行代扣代缴,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浙里办、自助机、银行柜面及税务窗口等多渠道缴费。

 

1.社保卡代扣代缴:成功签订缴费协议后在社保卡内存足保费,通过批量扣款缴费。新参保或新制卡、换卡人员(特别是更换三代社保卡后)需将银行卡金融功能激活,同时通过银行柜面、支付宝、微信、浙里办APP或税务前台签订缴费协议,方可扣款。(批扣时间截至2025年12月25日)    

 

2.线上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浙里办APP缴费:登录扫码或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为自己缴”或者“我帮他人缴”(帮他人缴费需添加人员信息)→完成缴费。(集中征缴期16:30-次日8:00为银行批扣时间,线上缴费数据可能因锁定无法显示,请尽量避开此时段缴费)。

 

3.其他途径: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代征银行柜台等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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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扫一扫,进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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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一扫,进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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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浙里办APP

 

特别提醒:

1.浙江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余额为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完成家庭共济绑定后,被授权的近亲属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浙里办APP缴费时,支付方式选择“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即可通过共济账户历年余额缴费。(注:如需使用历年余额缴费,建议尽快操作缴费,避免批扣发起后从签约银行卡内扣款。)

 

2.若按以上操作后没有显示应缴费信息,表明缴费人的参保登记信息未送达税务部门,需要通过“浙里办”APP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或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也可致电12345咨询。

 

06
缴费结果查询

 

 

1.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浙里办搜索“社保费缴纳”,可通过【缴费记录】功能模块,查看账户持有人本人所有缴费记录、账户持有人通过该渠道为他人缴纳社保费对应的缴费记录。

 

2.持缴费人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本到就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地医保服务中心窗口及税务窗口查询是否是“已缴费”状态。

 

3.如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签约代扣自然人社保费,缴费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至对应社保卡银行柜面可查询本人扣款明细。

 

4.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以下缴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填写后可查询缴费情况,查询结果稍后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填写的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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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注意事项

 

 

1.莲都区内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或转学、转校至莲都区外就读的非莲都区户籍学生,请至户籍地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享受户籍地医保待遇;莲都区户籍的毕业生需在莲都参保的,请通过线上或线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的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丽水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后完成缴费。若因未办理参保手续、未签约缴费协议,直接在社保卡中存入保费,造成集中征缴期内2026年度居民医保未缴费成功的,视为中断参保,将影响2026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正常享受。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未中断的,参保缴费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缴费中断的,每多断缴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2.2025年正常参保的学生,系统将自动续保,参保学生可直接缴费;2025年中断参保或2026年新增参保的学生,需办理参保手续后方可进行缴费;2025年正常参保,2026年不继续参保的学生,可通过浙里办APP线上办理停保手续或者线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的医保经办窗口及时办理中断参保手续。若因未及时中断导致社保卡扣费的人员,务必于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费手续,2026年1月1日待遇生效后不再受理退费。

 

3.16周岁-18周岁参保人员需本人到丽水市人力社保服务中心(社保卡中心)拍照更换社保卡,否则18周岁后社保卡将无法使用,换卡后需要与社保卡绑定银行重新签约并激活,才能扣款缴费成功。

 

4.因参保地变更、卡未激活、未签约、补卡、换卡、卡姓名变更等原因,均会导致扣费不成功,需要与社保卡绑定银行重新签约并激活,才能扣款缴费成功。请各学生或家长于2025年12月25日前,确认银行账户是否扣费成功,如未缴费请于12月31日前及时完成线上线下其它方式缴费。

 

5.支付宝、微信“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均可在线为自己或替他人缴纳社保费及签订银行缴费协议。

 

缴费咨询电话:区税务局0578-2112366

参保咨询电话:区医保局0578-2637229

 

来源:莲都发布 编辑 马丽飞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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