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丽水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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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及活动参与商家: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浙江省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暂停实施2025年丽水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暂停实施时间
自2025年10月16日24时起,全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二、补贴资格条件
在政策暂停前已购车的消费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领补贴:
1.新车购车发票开具时间在2025年10月16日24时之前;
2.旧车转让或报废时间、新车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10月31日24时前完成。
3.在丽水市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其所购新车应当在丽水市进行注册登记。
三、其他事项
本次政策调整仅涉时间限定条件的变更以及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新车上牌地”限定条件,为原政策的有效补充,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丽水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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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水商务 编辑 李建波 责编 汤颖 审核 金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