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特刊·人物|陈式琴:鏖战抚顺侦诉日本战犯
源新闻 首席记者 陈炜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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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生于浙江省宣平县(1958年前属丽水),1944年—1945年就读于处州中学。1953年,时任江苏省检察署二处干部的他,被抽调为最高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东北工作团,任书记官兼中组秘书,参与日本战犯侦诉工作。1957年,他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秘书;1978年12月,调入湖北省检察院;1991年8月离休。
1944年,陈式琴在处州中学就读,亲历山河岁月;不到十年后,他已作为新中国首批检察人员,站在了审判日本战犯的历史前台。
上世纪50年代,新中国检察机关开启了对日本战犯的一场历史性侦诉。陈式琴作为首批检察人员,奔赴抚顺,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投身于这项艰巨工作。他与战友们以铁证突破战犯心理防线,以近乎苛刻的标准整理出十万余字案卷,最终使罪行得到清算,完成了这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正义之诉。

一
1950年11月6日,被分配到苏北人民检察署工作时,陈式琴还不知道,检察署是干什么的。这是他第一次接触政法工作。
1953年冬,一项承载使命的任务派达。
“身体恢复得如何?组织准备派你去北京,参加侦查训练班。”办公室主任魏飞问道。
“没问题!”一听去北京学习,陈式琴一口答应,全然忘了自己刚出院不久。
准备时间只有一周。
出发前,他去商场买了一顶棉帽和一件售价9元的蓝色棉布大衣,“以此御寒”。寒风中,他坐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真武庙附近,数十排简陋的灰色平房,是此次训练的基地。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部分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抽调的200多名检察员、预审员、书记员、侦查员、翻译员集合在这里,接受为期两个月的侦查工作训练。直到开始学习后,陈式琴才知道,大家将肩负对日本战犯的侦查工作。
培训结束时,恰逢春节。陈式琴没能回家,留在北京过年。
春节过后,全体人员前往东北抚顺,组成“侦查处理日本战争犯罪分子东北工作团”,简称为“东北工作团”。
那是一段异常艰苦的岁月。
大家分散借住在抚顺监狱宿舍、抚顺养老院等四五个地方。住处很拥挤,八个人睡一个大通铺。因为掌握不好烧火炕的技术,开始时火太旺,人躺下像“烙饼”;半夜火熄了,又冻得直哆嗦。抚顺的室外最低温度,常常达到零下28℃,“室内的茶杯、盆里的水,都结了薄冰”。日常主食以高粱米和极少的米面为主,难以下咽,后来为了节约粮食,饭前要先吃一个大土豆,“吃到胃病复发,每天痛,每天吃药。”陈式琴回忆道,花了近半年才适应了饮食。
针对战犯管理所的实际情况,东北工作团设立三个侦讯室。陈式琴分在第二侦讯室第二中组,主要任务是侦讯日本战犯(警察和特务)。“我们组的任务较重,负责侦讯日本驻伪满洲国(东北三省)最高头目武部六藏、荒川秀次、铃木介寿、田井久二郎、富田开助、上田敬夫、小林喜一7名战犯。”这些名字,被当时身为书记官兼中组秘书的陈式琴,深深烙在脑海里。

1956年6月,陈式琴(后排右3)在东北工作团合影。
二
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一座机制瓦厂里,日本战犯席地而坐。
他们听着每一句译文,表情各不相同:有的抵触,有的轻蔑,有的干脆闭上眼睛,“视而不见”。
审讯工作一开始就呈现“攻坚”状态。日本战犯一度反抗审讯,试图掩盖罪行。
侦讯需要“对症下药”。陈式琴一边前往档案室,搜集武部六藏实施“三光”政策的罪行证据,一边鼓励上田敬夫、小林喜一坦白交代,写下书面材料。那段日子,他白天记录,晚上整理,次日再让罪犯签字,“白加黑,根本没有休息时间”。
与此同时,东北工作团还创造性地发动了一场认罪检举风暴——采取了小、中、大会相结合,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过组织动员,一场声势浩大的自己交代罪行、检举揭发上级罪行的活动迅速展开。当下级军官、士兵,以铁证直指昔日长官,戳穿其屠杀、掠夺等罪行时,被揭发者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
“攻坚”成效显著。战犯共交代、揭发罪行材料1.4万余件。为此,调查组分赴12个省、市,收集各种关键证据材料2.8万余件。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日本战犯不得不认罪签字。
1955年下半年,侦查工作告一段落。“要符合国际标准,要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定案工作提上日程。
东北工作团团委提出了“五项必须”的定案标准:每项罪的犯罪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充分和确凿,并具有两个以上的证据;证据之间必须一致;犯罪的因果关系必须清楚,罪责必须分明;有关侦查的一切法律文书和法律手续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力。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所办案件符合上述标准的,着手制作《侦查终结意见书》,经逐级复核,凡不符合定案标准要求的,一律退回承办人补充侦查。对照标准,陈式琴所在的小组逐条核对、引证7名战犯的罪行。最终,7名战犯对认定的罪行无一异议。
以国际标准为尺度,东北工作团团委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案卷及所有卷内材料,一律用八开大的纸张,书写一律用毛笔或钢笔蘸黑墨水,每个字都要求工整、清楚。凡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誊清。
经过十多个日夜的鏖战,十几万字的审讯笔录誊写完成。陈式琴完成的田井久二郎、上田敬夫两名战犯案卷的“标准卷”,被作为定案归档卷的样板。

1956年6月,参加处理日本战犯部分工作人员在抚顺合影。
三
让伪满洲国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签字认罪、出庭做证,也是陈式琴的重点任务之一。他先到战犯管理所找所长、管教干部了解情况,得知溥仪情绪不好,原因是妻子要与他离婚。“与他见面第一天,我说明来意,之后进行了耐心的交谈。”陈式琴说,谈话中,溥仪主动承认自己有罪,“要向中国人民谢罪”。原本计划3周看完的案卷,溥仪只用了半个月,承认“完全属实”,并在每页材料上签上名字。
在审判日本战犯时,溥仪作为关键证人出庭做证,用事实揭露了日本侵略中国的罪行。
进入复核定案阶段后,为补充证据,陈式琴前往哈尔滨巴彦县调查取证。“当时遇上东北少有的严冬,气温达到零下38℃。”他清楚记得,当时搭乘没有篷布的卡车,眉毛上结了冰霜,口罩也被冻得硬邦邦。大家冻得不行,只好下车跟着汽车慢跑,跑一段路再坐一段汽车,艰难前行了60多公里才到达巴彦。
返回抚顺一周后,陈式琴又前往尚志县,调查东北抗日联军赵尚志将军被杀害的证据。“从当地群众中证实,补充取证,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他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
复核工作结束后,侦查工作进入最后阶段——向被告人宣布侦查终结。陈式琴对每个战犯的罪行逐条认定,引用证据,撰写《侦查终结意见书》。小组负责审讯的7名战犯,用了10天时间看完所有案卷,对罪行和证据均无异议。
195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45名战犯提起公诉,其余1017名战犯被免予起诉,并立即予以释放。

1956年6月,第一批释放的日本战犯在《免予起诉决定书》上签字。
195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第一批免予起诉的日本战犯名单。那天,陈式琴身着新制服,左胸佩戴一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字样的胸章,英气十足。
在东北的三年时光,是陈式琴一生无法忘却的记忆。
严寒的天气,艰苦的生活,光荣的历史使命——为了一场正义之诉,也为了每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标准卷”。
历史,永不忘却;荣光,永不褪色。
编辑 徐刘杰 责编 钟秋芬 审核 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