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声音|不能任由弹窗广告沦为“偷时间的贼”

源新闻 文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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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信息爆炸的数字时代,弹窗广告如同不请自来的“数字牛皮癣”,无孔不入地侵入用户的屏幕空间。一些App的弹窗广告竟然想出了“偷时间”的办法,倒计时页面显示30秒,实际却耗时40秒。这种看似微小的差异,实则是对用户权益的赤裸侵犯。弹窗广告的问题远不止于此——自动跳转、伪装提示、“弹中弹”嵌套、频繁骚扰、关闭困难……这些乱象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体验,更涉嫌违法侵权。

  弹窗广告的泛滥,首先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户的时间与注意力成为被恶意收割的“商品”,而平台与广告主则通过这种“偷时间”的手段牟利。某网盘App的“弹中弹”设计,使用户在观看广告时被迫跳转至其他界面,变相延长广告时长;某小说阅读App在10分钟内弹出6次广告,且关闭按钮设计刁钻,误触即跳转。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用户意愿,更涉嫌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确保一键关闭”的明确规定。此外,一些弹窗广告伪装成正常内容或系统提示,诱导点击,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更深层次的担忧在于,弹窗广告可能成为个人信息安全的“黑洞”。尤其是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App,如出行、公交查询类软件,频繁弹窗不仅影响使用效率,还可能存在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尽管我国已有《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弹窗广告进行规制,但治理效果仍不尽如人意。其原因一方面在于立法细节有待完善。比如对于开机弹窗、嵌入式广告等特殊场景,缺乏具体管理细则;对于广告实际时长的准确性与真实性,也缺乏统一标准与监管技术手段。另一方面,监管执行力度不足,抽查与技术监测未能完全跟上广告形式的迭代速度。

  治理弹窗广告乱象,需从立法、监管与技术创新三方面协同发力。首先,完善立法是根本。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弹窗广告的经营规范,针对特殊场景补充管理细则,并明确广告主、平台及技术服务商的连带责任。同时,提高违法成本,将罚款上限与违法所得挂钩,引入信用惩戒机制,限制违规企业市场准入。其次,强化监管是关键。相关部门需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利用技术手段监测广告时长与跳转行为,严厉打击“摇一摇跳转”等灰色操作。最后,畅通用户投诉渠道不可或缺。在App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投诉入口,简化反馈流程,鼓励用户参与共治。

 

编辑 徐刘杰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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