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政府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丽水超26.7万人受益

源新闻 记者 江敏 内容来源 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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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浙江省2025年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2025年省政府确定的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民生实事。

  今年,浙江将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丽水将有超26.7万人受益。

 

目标任务

 

  2025年,为全省7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浙江户籍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以保险合同签订当日各地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户籍老年人口数为基准。

 

保费标准和期限

 

  • 保险缴费标准不得低于20元/年/人;

 

  • 保险期限从保险合同签订当日起1年。

 

赔付项目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被保险人在浙江范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住院(照护)费用以及意外身故、意外伤害伤残的,将由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主要赔付项目包括:

 

  • 伤残或死亡保险金,对于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给付伤残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

 

  • 医疗费用赔付,对于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负担之外,自负自理部分的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赔付;

 

  • 住院(照护)费用赔付,对于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住院(照护)费用,按赔付标准给予赔付。

 

资金保障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资金由各地承担,各地财政可统筹省级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保所需资金。

 

编辑 胡浩媚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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