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新年换新车
最高补贴7000元
先到先得,马上开抢!
2月14日开始,莲都区正式启动今年第一季度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共向市场投放500万元购车补贴。
记者从莲都区商务局了解到,为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不断激活汽车市场的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本地实际,莲都区精心制定了汽车消费补贴方案。
2025年2月14日至3月31日。(先到先得,兑完即止)
消费者在市区(不含开发区)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以开具该企业汽车销售专用发票为准)汽车,并达到一定金额即可享受补贴。补贴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此次活动不限上牌地。
(一)消费者个人购买的家用乘用汽车。
(二)非家用乘用汽车、生产资料用车、二手汽车不参加本次活动。
(三)企业(单位)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用途的乘用车不参加本活动。
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辆;
购买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3000元/辆;
购买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4000元/辆;
购买20万元(含)以上2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5000元/辆;
购买2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6000元/辆;
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7000元/辆。
本补贴标准的车价认定方式以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载明总价为准。
(一)申请材料及流程
个人消费者向购车所在地(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准)的商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1.打开源新闻APP-源车补-丽水市区(含莲都区)车补进入申请目录;
2.进入申请页面,填写上报相关资料(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开票方信息、车架号、车牌号、车价(含税)、上牌日期、开票时间、机动车销售发票号码及代码、行驶证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税完税证明、购车承诺书、购车补贴申请表、银行卡号、开户行);
3.提交至后台由相关人员核对,资料有误者驳回;核对通过后消费者领到补贴。
(二)申报材料特别说明
1.开票、签订合同、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活动期间,否则为无效申领;
2.购车价格含增值税,购车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时间不得早于开票时间;
4.参与活动的企业和购车人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截止时间
消费者应当在汽车消费补贴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通过“丽水市区(含莲都区)车补”上传所有申报材料,逾期汽车消费补贴锁定自动取消。
(一)参与活动的企业应制定让利促销优惠方案,同时承诺不乘机涨价加价。
(二)参与活动的企业要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协助购车者做好申报工作,及时汇总销售情况。
(三)若消费者退车,应在扣除购车补贴后,再退回剩余购车款,并及时缴回购车补贴。
(四)参与活动的企业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工作管理,确保各项促销活动安全有序。
来源:丽水网 记者 蓝倞 编辑 刘骁熠 责编 汤颖 审核 刘奇
如遇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电话:0578-2127345),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