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声音|降低生育成本 解决生育难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生育,一头连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酸甜苦辣。但是,目前教育问题、住房压力以及就业难题已经成为影响生育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为破解育龄人口“不想生、不敢生、不愿生”的难题,《措施》中实实在在的举措,让人们看到政府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决心和努力。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高育儿家庭“满意度”。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环节的系统工程。教育是其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影响育龄人群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当前养育、教育的成本较高,给育儿带来一定的压力。应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分布均等化,优化基础教育入学政策,增强教育公平性、普惠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积极整顿校外辅导乱象,规范校外培训内容,在减轻学生负担的同时,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加强教育投资,吸引高水平的人才加入教师队伍,提升教育质量;优化课后延时服务,鼓励学校实行弹性接送制度等。
加强住房支持政策措施,提高育儿家庭“获得感”。规范房地产市场,可降低育儿家庭购买首套刚需住房的税费负担,保障其住房需求,同时向多孩家庭提供一定的购房补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大公租房建设的占比,提高公租房单套面积,优先满足生活困难的育儿家庭或多孩家庭的住房需求。发展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严格监管长租房市场的运转,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保障租购同权。
强化女性职工权益保障,提高育儿家庭“安全感”。目前,多地出台了延长产假和生育假的政策,例如,河南省和海南省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生育假。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用人单位在保证女性职工生育期间就业稳定、工资待遇的基础上,为孕期或哺乳期女性安排弹性工作时间和灵活工作地点,减轻女性职工生育后的就业担忧。对于女性职工因生育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给予一定的补偿或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用人成本。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女性职工提供普惠性高、便捷性强的育儿支持,如在单位建立母婴室,条件成熟的企业可以建立小而精的托育服务机构,帮助女性职工分担育儿压力。
尊重生育、支持抚育,期待各地各部门继续完善落实生育支持措施,用科学决策和系统谋划解决实际困难,以细致落实和有序衔接消解个体育儿压力,促进形成愿意生、生得起、养得好的良性循环。
源新闻·丽水日报 文 丁宣尹
源新闻编辑 马丽飞 责编 麻凯程 审核 王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