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明确:禁止!

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倡议书

 

龙泉市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们:

 为了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断优化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烟酒,不吸烟、不饮酒、不酗酒,勤俭节约,不乱花钱,不铺张浪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饭店、商场、超市、酒吧、零售店等烟酒柜台需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标志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

 三、食品经营者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主动作出“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生活环境,积极宣传未成年人饮酒的危害性,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酒,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承诺。

 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从自身做起,不让孩子代买酒,帮助和带动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在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来源:掌上龙泉 编辑 许建强 责编 汤颖

如遇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电话:0578-2127345),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