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租金、有补贴!龙泉这些人可申请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压力小
能缓解承租人不少的资金压力
近日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
《关于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事宜的公告》
(以下部分内容结合龙泉其他相关规定)
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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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一线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

01
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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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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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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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环卫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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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公交司机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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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拥有营业用房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本市区范围内批地建房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拥有15万元以上非营运车辆(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或两辆以上汽车的,注销或过户车辆户籍的须满1周年(不包括旧车换新车后三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工商登记注册额超过30万元的,或工商登记注册额超过30万元但注销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未满1周年的;
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
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况。

可选择享受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实物配租实行轮候制度)。
01
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采取租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与保障家庭现住房面积的差额确定。
02
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且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以保障家庭实际居住人口和家庭成员登记情况结合为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组成:
(一)申请人;
(二)配偶;
(三)未婚子女(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生效的离婚协议或司法文书为准)。
与申请人实际共同居住且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其他有法定抚养、赡养关系(需提供证明)的人员是否列入申请家庭成员,由申请家庭自行确定。
其他人员不能计入申请家庭成员。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由户主提出申请,户主本人不属于保障范围的,可由其他符合保障条件的成年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年满75周岁的一人申请家庭以及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人申请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以租赁补贴方式保障),本人申请办理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亲属或所在居民组织机构代为办理。
未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包括孤儿年满18周岁)、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服刑人员不得单独申请。(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不参照本条规定)

更多内容可拨打
龙泉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电话
0578-7766230
进行咨询
来源:掌上龙泉 编辑 许建强 责编 汤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