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一小区存在火灾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

一直以来,电动车轻巧方便,成了大众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然而因不规范停放和使用行为引发的火灾和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消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电动车严禁在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和充电,因为一旦发生火灾,大火和有毒烟气将会迅速封堵整栋楼的逃生路线,造成人员伤亡。

4月26日,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阳光水岸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地下一层柴间存在多辆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情况。

占用疏散通道,威胁水泵房安全
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救援大队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处500元的罚款,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届时将开展整改情况复查。
消防部门提醒

电动车的锂电池是易燃物,在楼梯间、门厅等室内环境违规停放电动车,不仅阻碍正常通行,在火灾发生时,还会影响人员疏散逃生,且有毒烟气通过楼道向建筑各楼层蔓延,极易造成人员的伤亡。

《浙江省消防条例》已明确规定:

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车,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属于高层建筑的,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市民朋友规范停车

从我做起,坚决杜绝此类行为

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及时拨打“12345”

或上浙里办“隐患随手拍”投诉举报

 

来源:掌上庆元 编辑 李剑厅 责编 项雅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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