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声音丨把基层监督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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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农村基层监督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必须靶向聚焦、有的放矢,通过发现问题,堵塞基层管理漏洞、补齐基层治理短板,推动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同频共振,让“发现问题的眼睛”与“解决问题的双手”更好协同起来,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

  丰富措施手段,不断拓宽问题来源广度。基层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神经末梢”,是保障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监督本身就是治理的内在要素、组成部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和水平提升的必要手段。做深做实农村基层监督,需把准问题症结,充分发挥贴身监督、实时监督优势,聚焦惠农资金、集体“三资”、民生项目等,通过数据共享互联、自动比对和关联分析,着力发现资金异常流向、资金管理漏洞等问题,让监督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

  聚焦顽瘴痼疾,加大难点问题攻坚力度。问题出在哪儿,监督就应跟到哪儿。通过延伸监督的探头、激活监督的“神经末梢”,捆住小微权力的“任性”,优化农村政治生态,改善三农工作作风,督促乡村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这就得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揪心事,直击重点要害,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特别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系统性、领域性问题,深入实施专项治理,改进工作方式、补足工作短板,防止“雨过地皮湿”。

  规范权力运行,增强制度规定约束硬度。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量大、面广,中间环节多,尤其是涉及多个部门,有的是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监管难度大,资金“漏监”的问题容易存在。这就要求要注重抓好源头管理,完善约束机制,方能确保权力“在轨”运行。如成都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农村监督工作十条》明确,村党组织书记不得直接分管人事安排、财务、工程、项目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但必须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的领导责任。以此有效防止“一言堂”等问题出现,最大限度压缩“一把手”权力寻租空间,更是保障对村纪检组织减少监督阻力、提升监督效果。特别是“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更要实现既“上墙”又“上网”、线上线下“齐步走”,真正以公开倒逼村干部规范用权,同时要针对集体“三资”处置不规范问题,实行“一案一分析”,深挖制度漏洞,防止问题“纠而复发”。

 

源新闻·丽水日报 作者 鱼予 圣兰 编辑 徐刘杰 责编 柳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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