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庆元一男子酒后肇事竟然……

来源:来源:掌上庆元
“一旦自己喝了酒开车遇到交警查酒驾
那就再喝几口
这样警察就没辙了
因为他无法确认你开车时到底喝没喝酒”
这个网络段子你听说过吗
原以为只是个段子
没想到有人却当了真

2024年2月8日晚,庆元吴某与亲戚朋友在饭店聚餐。席间,吴某与亲戚朋友推杯换盏,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后,吴某明知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但仍抱着侥幸心理,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往家的方向开去。

不料,在经过距离饭店不远的十字路口时,吴某就撞到了叶某驾驶的私家车。叶某下车后,发现吴某一身酒气,怕无法与其好好沟通协商,便报了警。

在等待交警到来期间,吴某越想越害怕,看着路边烧烤摊上摆放着的酒,吴某立即想起了网络上的一个段子——“酒驾后只要再喝几口,警察就分不清你是什么时候喝的酒,也就没辙了”。于是,吴某便跑到烧烤摊上购买了一瓶劲酒,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图片来源:《陀枪师姐》

不多时,交警便到达了现场。

“我有部分酒是事故之后才喝的。”面对交警的询问,吴某一再强调。

同时,他还以酒精检测结果无法体现事故前酒精含量为由拒绝在酒精检测单等材料上签字。后经抽取血样鉴定,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1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最终,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吴某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

酒后驾驶危害大,千万别抱侥幸心理。吴某以为,发生事故后又喝酒,可以掩盖自己醉驾的事实,其实,对于段子里的“歪招”,法律早有准备。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提取犯罪嫌疑人血液样本送检。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主要以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为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可以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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