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征集医院院志史料的公告

 

院志

史料

征集医院院志史料公告

庆祝建院40周年

2024年,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将迎来建院40周年。40年峥嵘岁月,40年薪火传承,医院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以稻田之间袖珍医院为基础,发展成为了浙江省,乃至全国享有盛誉的三甲专科医院。医院拟编纂40周年院志、筹建院史展览馆,现面向全院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相关资料和实物。

 

征集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曾在医院工作、学习过的领导、专家同仁、医护人员以及关心支持我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内容


1984-2024年期间,反映医院各个时期的发展历程、重要事件、重要任务、科研奖励、其他各种奖励及荣誉等内容的相关资料,以及与医院各时期相关的实物和影像资料。

1.反映医院1984年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历史风貌的老照片,如房屋建筑照、工作环境照、工作合影照、文体活动、会议照片等。

2.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院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影像、题词、记录、文章及相关报道等资料。

3.医院改革创新、创建三甲、资源整合、授牌颁奖、重要会议等重要事项的文字、图片、领导题词、赠言等史料。

4.党群工作、医疗护理工作、科室创建、对外交流、学术活动、送医下乡、对口支援、抗击新冠疫情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各个时期医院职工参加的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公益活动、各种赛事等)的文字图片资料。

5.反映或记载医院职工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6.与医院发展历程相关的各种史料、实物,包括医院早期医疗用品类、服装类、票证类、证书类;早期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各类文件、印章、院标、证件等;信函期刊类(发表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及信函等);医院和科室老照片(个人照也可)。

7.其它以上尚未列及、但能够反映医院历史和发展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征集要求


1.各类文字资料、影像资料的征集年限:建院至2024年。

2.提供的图片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

3.照片均用电子版,尺寸不限。原胶片的照片,可翻拍成电子版照片。也可采用借用的方式,由医院办公室扫描、翻拍、影印、转录后归还持有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党政综合办

联系方式:

0578-2299912

来源: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如遇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电话:0578-2127345),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