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推出第三轮购房消费券

  2023年11月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丽水市购房消费券发放使用方案》,联动市区、莲都区、开发区与各在售房地产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通过发放累计1800万的购房消费券,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前期已分别在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点、12月16日上午10点发放两轮购房消费券。目前,已有一大批市民通过前两轮抢到的消费券获到了实实在在的购房优惠。没有抢到的市民也不要遗憾,根据活动安排,第三轮抢券活动将于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上午10点开始,希望有购房需求的市民能顺利抢到购房消费券,趁着元宵佳节去各大楼盘逛一逛,选到自己称心如意的好房子。

 

图片
温馨提醒
1.此轮购房消费券的有效期为10日,过期作废,请抢到的市民注意使用时间。
2.购房消费券为实名使用,实名使用,实名使用!近期没有购房需求的请不要抢券,以免影响有需求的市民成功抢券。
3.购房消费券由地方财政和房地产企业共同出资。房地产企业承担券面金额的50%,房地产企业具体出资抵扣模式由各企业自行确定,有意向的市民请提前与各楼盘联系。
图片
图片
市区购房消费券使用楼盘清单
图片
图片

 

图片
莲都区购房消费券使用楼盘清单
图片

图片

图片
开发区购房消费券使用楼盘清单
图片

 

图片

领取方式

  市民在手机下载安装云闪付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市区、开发区购房消费券每人限领1张,莲都购房消费券每人最多可申领6张。购房消费券有效期60日。

 

使用额度

  市区、开发区购房消费券券面面额设置三种券:2万,3万,4万。市区楼盘购房款(不含车位、柴火间等附属用房)200万及以下的可抵2万,200-300万(含300万)的可抵3万,300万以上的可抵4万。开发区楼盘购房款(不含车位、柴火间等附属用房)100万及以下可抵2万,100-150万(含150万)可抵3万,150万以上可抵4万。
  莲都范围购房消费券券面面额设置5000元/张。个人出资购房款(不含车位、柴火间等附属用房)为10-50万(含10万和50万)的可抵0.5万元;50-100万(含100万)的可抵1万元;100-200万(含200万)的可抵2万元;200万以上的可抵3万元。

  有需求的市民可根据实际购买额度按需申领。

 

来源:丽水建设

如遇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电话:0578-2127345),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