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提取!热门问答来了

图片
图片

 

当前丽水公积金租房提取可按月按需提取了,并且浙里办上申请秒办结,公积金秒到账!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跟小编一起看看如何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吧!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在丽水市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提取标准

 

 

按月提取1500元/月,按年提取18000元/年

 

 

   三、提取材料 

 

 

不动产中心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个人身份证。注意:线上浙里办申请通过数据共享无需提供材料。

 

 

   四、提取渠道  

 

1

公积金办事窗口

2

浙里办

 

 

   五、线上办理流程  

 

01

浙里办首页进入【公积金】界面,选择【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事项;

图片
图片

 

 

02

勾选【无房租赁提取】,“在线填表”界面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在最大提取限额内填写申请金额,并选择指定银行,填写正确卡号;

图片
图片

 

 

03

在“上传资料”页面,系统可自动获取您的身份证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即可提交。系统将自动审批,符合提取条件,公积金将秒到账。

图片
图片

 

 

六、热门问答  

 

问1

租赁提取的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答

每人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每次提取总额为实际间隔时段(实际间隔时段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提取)的总额。

 

问2

本人在丽水市本级缴交公积金,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市区无房且租房居住,但在下面县里有自有住房,是否可以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

答

可以。租房提取以公积金缴交县(市、区)无房为准。

 

问3

本人满足租房提取条件,但是有一年半没有提取公积金,是否可以以租房名义提取一年半的公积金?

答

不可以。租房提取时段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额度最高不超过18000元。所以最多只能按一年取,超出的半年无法提取。

 

来源:丽水公积金

如遇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电话:0578-2127345),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