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啦!最高每人5000元

来源:莲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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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莲都区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实施方案》精神,加大就业服务保障力度,莲都区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制定实施细则。一起来看补贴怎么领取吧!

首次来莲奖

申请条件:初次来莲就业人员在2月10日至3月9日期间与区属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初次来莲就业”指之前从未在莲都区就业、参保。


补贴标准
:按2000元/人给予补助。

申请材料:

1.《来莲就业补助申请表》;

2.《来莲就业补助信息表》;

3.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

5.参保记录(经办机构内部流转获取)。

申报流程:

1.员工向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在申报期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行业主管部门向人力社保部门查询员工就业参保信息,对受理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核。核准同意的,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拔付申请;

4.行业主管部门向企业发放补贴,企业代为支付至个人。

申报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推荐就业奖

申请条件:区属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的老员工为企业成功推荐初次来莲就业新员工,在2月10日至3月9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初次来莲就业”指之前从未在莲都区就业、参保。

待遇标准:每为企业招用一人,给予1000元奖励,每位老员工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多人推荐同一人,奖励给予最先推荐者。

申请材料:

1.《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

2.《推荐就业奖励信息表》;

3.新员工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

5.参保记录(经办机构内部流转获取)。

申报流程:

1.老员工向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汇总后在申报期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行业主管部门向人力社保部门查询新老员工就业参保信息,对受理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核。核准同意的,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拔付申请。

4.行业主管部门向企业发放补贴,企业代为支付至个人。

申报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用工调剂奖

申请条件:具备资质的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属规上制造业企业和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招用省外务工人员,在2月10日至3月9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并于3月底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个月。

待遇标准:按1000元/人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材料:

1.《用工调剂补贴申请表》;

2.《企业招用人员名册》;

3.劳动合同;

4.营业执照(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

5.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

6.参保记录(经办机构内部流转获取);

7.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报流程:

1.事前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2.申请单位在申报期内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人力社保部门对受理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核,核准同意的,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4.人力社保部门向申请单位发放补贴。

申报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口就业奖

申请条件: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劳动者在2月10日至3月9日期间与区属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待遇标准:按5000元/人给予补助。

申请材料:

1.《对口就业补助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以银行发放凭证为准);

5.参保记录(经办机构内部流转获取)。

申报流程:

1.个人在申报期内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人力社保部门对受理材料进行复核和审核,核准同意的,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3.人力社保部门向个人发放补贴。

申报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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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莲都发布
作者:通讯员 莲都区人力社保局 洪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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