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城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转学通知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莲都城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转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莲都区外学校就读、申请转入莲都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非毕业班学生。
二、办理方式
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
1.“莲都城区户籍学生”转学于2024年2月19日8:30—20日17:00统一在“浙里办APP”手机端线上办理。
操作步骤:家长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定位“丽水市莲都区”——搜索“入学报名”——点击“丽水入学(入园)报名”——入学区域点击“莲都区”——点击“中小学转学报名”入口——根据要求点击“莲都城区户籍学生”转学入口并填报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清晰照片。
2.“政策生”(提供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和“随迁子女”(提供户口本及房产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2月19日9:00—16:00到莲都区教育局一楼112办公室线下办理。
三、有关规定
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和原就读学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办理转学手续,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不予办理转学。
2.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不转学。
3.转入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办理与咨询
1.申请转入城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家长,线上办理的在规定办理转学时间内登录“浙里办APP(手机端)”,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清晰照片,线下办理的按时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
2.家长线上、线下提交的信息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相关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前往接收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电话:2132905 2133481
【备注】申请转入乡镇中小学的学生,到相关学校申请报名。小学生转学需提供预防接种证,由接收学校查验。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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