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莲都10条发布
日前,莲都区制定《莲都区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助企扶企、刺激消费、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等,全面激发和提振社会各界发展信心,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
鼓励批零住餐企业上限纳统,对2024年3月底前上限批零住餐企业,在《丽水市促进企业上规上限实施意见》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班追产,对在春节期间加班追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且1-2月产值实现正增长的,分档分期给予电费0.3-0.5元/千瓦时的补助。
支持重大项目不停工,对区本级的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或施工合同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在2月9日-2月19日不停工,根据现场施工人数分档给予奖励支持。对2月15日(正月初六)复工项目分档按70%奖励,每延迟一日复工奖励递减10%。
大力刺激市场消费,联合限上车企开展促销让利等活动,积极发放消费券。
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春节期间发放第三批购房消费券,并视情再加推购房消费券。
鼓励新员工来莲就业,在2月10日-3月9日期间,首次来莲就业人员与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2000元就业补助。
鼓励老员工推荐新员工来莲就业,在2月10日-3月9日期间,成功推荐首次来莲就业人员与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给予1000元/人奖励,每位老员工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
鼓励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用工调剂,在2月10日-3月9日期间,为企业招用省外务工人员且工作满1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贴,最高10万元。
鼓励叙永籍劳动者来莲就业,在2月10日-3月9日期间,首次来莲就业的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劳动者与规上制造业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5000元。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增产增效,对一季度“开门红”“开门好”贡献较大的企业给予奖励。如:鼓励外贸企业拓市场,对2024年一季度生产经营绩效增量达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2亿元(含)以上的外贸生产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外贸流通企业按生产企业的50%标准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