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必须“灭灯”,莲都开展排查

来源:莲都市场监管

红冷光照猪肉

红暖光照海鲜

红黄光照烧腊

绿白光照蔬菜

……

市场上

商家用“生鲜灯”照出商品“好品质”

然而等买回家

却发现并不如看上去那么新鲜

对此,我们必须“关掉滤镜”

让生鲜“现出原形”

市民朋友们才能买得放心安心

 

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公布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已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图片

其中明确指出: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

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

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目前

莲都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对

全区农贸批发市场、商超、生鲜门店等单位

开展检查

一起去现场看看吧

12月5日,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区内农贸市场、商超、生鲜门店等经营单位规范使用“生鲜灯”落实情况展开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商户都已经更换了“生鲜灯”,但仍发现少部分商户使用红色“生鲜灯”问题,本次检查共发现“生鲜灯”问题16起,当场整改完毕2起,现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14起。

检查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杜绝使用“生鲜灯”。

 

 

特别提示

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如您发现“生鲜灯出没”

记得拨打12345

进行投诉举报哦~

 

来源:莲都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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