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必须“灭灯”,莲都开展排查
来源:莲都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
红冷光照猪肉
红暖光照海鲜
红黄光照烧腊
绿白光照蔬菜
……
市场上
商家用“生鲜灯”照出商品“好品质”
然而等买回家
却发现并不如看上去那么新鲜
对此,我们必须“关掉滤镜”
让生鲜“现出原形”
市民朋友们才能买得放心安心
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公布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已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明确指出: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
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
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目前
莲都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对
全区农贸批发市场、商超、生鲜门店等单位
开展检查
一起去现场看看吧
12月5日,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区内农贸市场、商超、生鲜门店等经营单位规范使用“生鲜灯”落实情况展开检查。
检查发现,大部分商户都已经更换了“生鲜灯”,但仍发现少部分商户使用红色“生鲜灯”问题,本次检查共发现“生鲜灯”问题16起,当场整改完毕2起,现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14起。
检查同时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杜绝使用“生鲜灯”。
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如您发现“生鲜灯出没”
记得拨打12345
进行投诉举报哦~
来源:莲都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