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声音丨筑牢未成年人安全上网“防火墙”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进入寻常百姓家。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人。客观地说,互联网对于未成年人拓展学习、生活空间,具有积极作用,但一些负面影响也不可避免,如未成年人相对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容易混淆道德与法律的边界;未成年人自律性不强,容易沉迷网络受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信息被过度采集乃至被滥用等。这些现实问题,都亟待通过法律来加以规范。
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是广大家长的期许,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强化法治支撑,则是关键一步,《条例》的出台,就是应对此的创新之举。《条例》规定,“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要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等内容,针对性很强,具备足够的可操作性,是给未成年人安全用网筑牢“防火墙”的重要保证。
这样的努力,也一直在延续。早在2016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公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此外,我国还新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这些都证明,国家一直推动社会意识的更新和法律法规的完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涉及未成年人安全用网的工作专业性越来越强、辐射面越来越广,并且会不断地产生新问题,制度完善也应更进一步、与时俱进。此次《条例》的出台,是对这一现象的积极破题,是法律法规在网络安全工作领域的进一步落实,也是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度重视的真实写照。
筑牢网络防护网,徒法不足以自行。《条例》即将施行,对各相关责任方来说,要继续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法律出台之后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家长、老师和社会都能更好地知晓这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善意全靠执行来体现,必须执行到位、落到实处;配套的惩戒机制要严格细化,确保可操作性。清朗的网络环境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相关方都应积极准备,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不仅要给法律的落实保驾护航,更要给未成年人安全用网当好“守门员”,呵护他们的健康成长。